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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1 / 2)

第110章番外2

我是宋爱华,来自伽弥山的一个小村子。说实话,十八岁以前,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走出去,多看一看,瞧一瞧外头的世界。从小到大,我就站在那最高的山头上,朝着远处望啊望,可看到的,还是一座又一座山。

我想知道,山的另一面到底有什么?

听去过外头大城市的村民说,山外头,有跑起来后面会冒热气的四轮小汽车,还有一个个方格大高楼,有的建的比山还高,还有各式各样的新鲜玩意儿,我都想去瞧瞧

可那个荒芜的年代里,我最先瞧到的,却是一个个从大城市里来的金疙瘩。她们和我的年纪都差不多,但她们的手指头里没有泥,也没有茧,摸上去是嫩的,跟刚生出来的小芽似的。

但她们没力气,一锄头下去,只刨出一个小小的坑。都不如我隔壁家的五岁小孩下地干活来的利索。所以我对这些城里来的金疙瘩只有一个印象:娇气!原本我和这些人没什么渊源的,可我这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容易心软。那些金疙瘩里头啊,有一个姑娘,比我小,她也娇气,有时候还会偷摸着掉几颗金豆子。

她哭的次数最多,可她干的活也是最多的。手心里的疤还没好了就又烂了,她疼吗,当然疼,但哭完,一抹眼泪,又一声不吭地继续干活。嘿,这位女同志可真有意思。

所以我看到她这副模样,还是心软了。

在收工的那个金灿灿的午后,我走上前,拍了下她的肩膀。自那之后,我们几个人的缘分开始转动了。

说来还真是妙不可言啊。后来我才知道,她叫徐若瑾。光听这个名字,我就觉得很好听,而且很配她。

很难想象,我们居然成了好朋友。是的,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会和一个和自己完全性格迥异的女同志能有这么深刻的交往和相处。但事实证明,这和感觉还不赖。

若瑾,若瑾,很高兴我还能这么继续称呼你。虽然后来的你我已然相隔千山万水,但我觉得我们从未走散。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那么多的难,我从不觉得,我也从不认为,我们两个人,谁会倒下。但其实倒下也没关系,我和你都会先牢牢地第一个接住对方。

我这一生,说白了,回首过去,平凡地就像喝了一碗大白米粥。但零星的,白粥里还夹杂着几颗甜丝丝的玉米粒和枸杞,让人舍得去回味。这就是在我生命中那些最属特殊的人了。

很奇怪,回忆起自己的人生,第一个想起的,不是自己如何如何,而是这一路走来,经历的各种各样的人。

而最最熟悉的,也还是那些人。

其实在时钟走后,我一直觉得活着挺没意思的,生生死死,捅破了天,最大的事儿也莫过于如此。

可慢慢的,我又找回点儿乐趣。比如,跟若瑾通信,跟时宓那小丫头斗智斗勇。不为何,就是想继续把日子过起来,有个盼头。但你要我这一生过得满意吗?

那我这得想想。仔细一想,我年轻时候许过的愿望好像都实现了。走出那座大山,来到大城市过活,找到一个喜欢的人结婚,生下了一个懂事的孩子。这样看来,人生好像是美满了。

可最后,我好像又失去了很多。

失去了我爱的人,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离开了我最爱的土地。人生啊,就是这样,不计得失,就一身轻松,若是计较起来,那就像乌龟背后的壳似的,将身子干脆不管不顾地往里一缩,遮天蔽日,不过这样一来反倒压得人心慌慌。

所以我在想啊,与其啥也不顾,痛痛快快地随着自己的心意过活一回。在信里我也是这么跟若瑾说的。虽然瞅不着她看见这些信时的模样,但我能想到她定是笑得合不拢嘴,然后朝着我竖起大拇指,神气轰轰地说:“爱华姐,这一辈子,我就服你。”

说实话,我也佩服我自己。虽然一辈子没干出过多么轰轰烈烈的事儿,但要我瞧见十八岁的宋爱华,我一定能自信地叉着腰站在她面前,骄傲自豪地说:嘿,你知道不?未来的你厉害极了!

要遇见别人欺负你,你会二话不说就反驳回去,家里男人生病了也没关系,因为你会扛起这个家,而且一点也不比男人差!你是这个家里最厉害的!爱华啊,爱华,你撑得住这个名字。

岁数上来以后,我很多次都梦见过年轻时候的自己,有时候我也在想,如果这个世上真的会有时空通道的话,那是不是就会少掉很多眼泪和磨难?可后来我不这样想了。

因为有一天,我终于看到了年轻的"自己。”她就是我的孙女时宓。

为什么说她是年轻时候的我呢?因为,她的那个性格和我还真像。关键是,我们俩还是同一天生日,瞎,你说巧不巧?也是她让我知道,这人啊,还真不是年轻的时候懂的越多越好。该有的磨砺和挑战啊,就该在人特定的那个生命阶段去遇见,去经历,去使劲儿折腾,这样才算数。

那是零零年的时候吧,把她接到我身边以后,我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就仿佛将年轻时候的我重新养了一遍似的,那种感觉,细细想来,可真好!但是有一点她不像我一一她小时候比我皮多了哈哈!每每闯完祸,就心虚地甩下一大烂摊子丢给我,自己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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