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这种结论能正儿八经的出现在一个州府衙门的公文里,即便在大明朝,也是很罕见的,毕竟稍微受过一点教育的人都不可能相信这种理论。 这事若是发生在两浙,当时正是轩鲵在此清军的时候,铁定先让人去看看知州的脑子正不正常。 大明律中的确有关于行巫蛊之术的相应法条,可实际执行的时候,地方上很少会因此判案。就算判,也得有明确证物,比如搜出行咒术的小草人之类的。 杨安此案,沈荣所谓咒杀的符早就烧了。他在这个区域生活了十余年,经常被人请去做法,从未有行恶术的先例。 即便如此,大同府依然判了四人死刑,送三法司复核。 听到这里,楚亭月脱口道:“这样的案卷,三法司都准了?” 康仵作冷笑:“如果都准了,薛暄这会儿就不会在老家种地了。” 死刑判决的案卷送京城三法司复核,刑部、都察院都通过了,只差大理寺。 此时已经到了正统六年,薛暄刚刚出任大理少卿。 薛暄看完案卷表示漏洞百出,不能接受,案件前后证词不一——大同县过堂,案犯说的是“毒杀”,大同府审了个术士邪术杀人。 大理寺发回重审。 本来,也没什么,可偏偏刑部不高兴了,咬死案卷没问题,不同意发回。 两大部门一路吵个没完,连续吵了一个多月都没结论。 然后,都察院出手了。 时任都御史王文坚持他们和刑部都没错,是大理寺没事找事。两人几次大吵,越来越激烈。 最后,三方一起吵到了正统皇帝面前,请皇帝来给个判断。 皇帝当然没这个闲工夫来断案,让三方做个补充调查再来回话。 王文派出检都察御史潘洪到大同实地调查。一个月后,潘洪回去上报:“纯属冤案。” 实地调查后,潘洪发现上报的口供和现实情况天差地别。 口供上说沈术士做法后数日杨百户亡。 实际是杨百户生病个把月后一直看不好,妻子岳氏才找了个术士来做法驱邪。沈术士做法半年之后,杨百户才去世。 报告送到皇帝那里,正统帝表示,既然是都察院自己人查出来的,王文你没话说了吧。 这一轮,大理寺获胜。四个嫌犯都保住了性命。 这边结束了,刑部就倒霉了。毕竟第一轮就是刑部与大理寺争议的最严重,刑部也是最先批准死刑的。 刑部多名官员受到处罚。 刑部官员越想越委屈,表示我们也觉得案卷有点问题,但是这不是锦衣卫告密的么,锦衣卫还能错? 不行,锦衣卫总旗诬告,他们也得承担责任。 事情到了这里越来越不可收拾了。 锦衣卫、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四方在朝堂上吵得不亦乐乎。被烦的不行的皇帝再次和稀泥,下了一道旨意,此案所有相关官员一律赦免。 楚亭月第一次听那么多细节,听到这里也入了迷,脱口道:“那不是应该皆大欢喜了么?怎么最后是潘洪戍边,薛暄革职?” 康仵作脸色阴沉,仿佛过了五年后,依然提起这件事就恶心。 “事情再生变故,是因为马指挥使出手了。” 这一段的详细过程,康仵作也不是很清楚。 总之,锦衣卫指挥使马顺下令,派人把刚刚被释放的岳、邱、郝、沈四个人再次抓了起来,而且直接带到京城,投入诏狱。 诏狱这种地方,四个普通老百姓,那还有什么口供是拿不到的? 马顺轻轻松松就拿到了一份详细的口供,把薛暄、潘洪提出的疑问通通补全,补的逻辑通顺,滴水不漏。 此时,这个案子已经不是一个小百户被杀了,变成了刑部、大理寺、督察院、锦衣卫四方政治斗争。被迫加入其中的部门越来越多,比如——刑捕司。 锦衣卫断出这个结果,大理寺当然不服,刑捕司又被喊来共同查案。 康仵作跑了一次大同,再次开棺验尸。 验尸的结果毫无疑问——没有任何人为致死痕迹。 要知道刑捕司名份上归刑部,刑部最初是通过了死刑的,立场上和督察院、锦衣卫一体。康仵作的验尸结果不能让他们满意。 可怜的杨安,被挖出来两次不说,尸体又运送到了京城,再次验看。 这次出手的就是刑捕司仵作中的王牌,毛主簿。 这次验看,三法司都派人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