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
丁夫人身子微微一颤。
怎么会不记得?那年她才十四,最爱偷骑兄长们的战马,在秋日的原野上奔驰。
风在耳边呼啸,长发飞扬,天地广阔得仿佛只剩她一人。父亲总斥责她不象个女儿家,但私下却对母亲笑说:若为男儿,必是千里驹。
那是她一生中,最自由的时光。
“都是————往事了。”丁夫人垂眸,掩去眼中的波动。
卫信却似看穿了她的心思,温声道:“往事不该被遗忘。尤其是那些让人真正活过的时刻。”他挥手让亲兵牵走赤焰马、
“夫人好生休息。三日后,我带你去个地方。”
说完,拱手告辞。
丁夫人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又低头看看自己掌心已经上药包扎的伤口,心中涌起一种久违的悸动。
多少年了?自从嫁入曹家,她便把自己活成了一尊泥塑木雕。
要端庄,要持重,要喜怒不形于色。
可刚才驯马的那一刻,她仿佛又变回了那个沛国原野上纵马飞驰的少女。
“夫人————”侍女怯生生地问。
“大将军他————”
“备水,我要沐浴。”丁夫人打断她,转身入帐。
帐帘落下,遮住了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光芒。
三日后清晨,一辆马车驶出军营,在百名骑兵护卫下向北而行。
车内,丁夫人端坐着,一身黄色骑装,头发高高束成马尾。
“夫人今日这身,甚好。”卫信骑马随在车旁,隔着车窗笑道。
“颇有女将挂帅的风采。”
丁夫人别过脸去:“大将军说笑了。妾身不过是败军之将的未亡人。”
“未亡人?”卫信挑眉,“曹孟德还没死呢。”
丁夫人语塞。是啊,曹操还没死,她这“未亡人”的身份,实在尴尬。
车行一个时辰,至邙山北麓。
此处有片猎场,前朝时曾是天子秋狩之地,如今荒废多年,草木深茂,野兽出没。
卫信下马,亲自为丁夫人掀开车帘:“夫人请。”
丁夫人搭着他的手落车,环顾四周。
但见远山如黛,近草如茵,夏日的晨风带着草木清香,令人精神一振。
远处林间有鹿影闪过,天空鹰隼盘旋,确是个狩猎的好地方。
“大将军带妾身来此,不只是为了散心吧?”她问。
卫信笑而不答,只拍了拍手。亲兵牵来两匹马,一匹是他的马,另一匹通体漆黑,四蹄雪白,肩高足有七尺,鬃毛如瀑,眼神桀骜。
“此马名乌云踏雪,是西凉进贡的汗血宝马后裔。”卫信介绍。
“性子比赤焰更烈,入营三月,伤了三名驯马师,至今无人能骑。”
丁夫人眼睛亮了。她自幼爱马,见过的好马无数,但如这般神骏的,也是少见。
“夫人可敢一试?”卫信问。
丁夫人走到马前。乌云踏雪警剔地看着她,喷了个响鼻,前蹄不安地刨地。
她却不惧,缓缓伸手,轻抚马颈。马身肌肉紧绷,但没有躲闪。
“好马。”她喃喃,忽然抓住马鞍,翻身而上!
这一下猝不及防,乌云踏雪长嘶一声,人立而起。
丁夫人早有准备,双腿如铁钳般夹紧马腹,身体伏低,紧贴马颈。黑马发疯般狂奔起来,冲入猎场深处。
卫信并未追赶,只示意亲兵远远跟随。
他翻身上了乌雅,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林中,丁夫人正与烈马展开激烈较量。
乌云踏雪使尽浑身解数,急停、转向、跳跃、旋转,试图将背上的人甩下。
但丁夫人骑术精湛,总能提前预判,化险为夷。
她的骑姿优美而充满力量,长发在风中飞扬,黄色骑装在绿色林间如一道流光。
足足两刻钟,乌云踏雪终于力竭,放缓速度,最终温顺地停下,低头轻喘。
丁夫人也气喘吁吁,额头布满细汗,但眼中尽是畅快的光。
她拍拍马颈:“好伙计,服了?”
黑马蹭了蹭她的手,竟似在回应。
“夫人真乃女中豪杰。”卫信策马而来,鼓掌赞叹。
“这乌云踏雪,从此归你了。”
丁夫人一怔:“这————太贵重了。”
“宝马赠英雄,美人亦如是。”卫信笑道。
“夫人配得上它。”
正说着,林中忽然传来野猪的嘶吼。一头足有三百斤的公野猪从灌木丛中冲出,獠牙如刀,直扑丁夫人!
“夫人小心!”卫信急喝,同时弯弓搭箭。
但距离太近,野猪转眼已至马前。
乌云踏雪受惊,人立而起,丁夫人猝不及防,被甩下马背!
电光石火间,一支羽箭破空而至,精准地射入野猪左眼,贯穿头颅。
野猪惨嚎着前冲几步,轰然倒地,抽搐几下便不动了。
丁夫人摔在草地上,惊魂未定。
抬头时,见卫信已飞身下马,奔至她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