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最后没好结果”。要是世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共同形成好风气,哪还会有官司呢!
再说说你们那儿的习俗,总有人杀耕牛。我原以为是用来祭祀的,仔细打听才知道,竟是那些市井小人想赚钱,而那些嘴馋的人就争相买去吃。完全不想人离了五谷活不了,五谷离了耕牛种不出来。牛是养活世人的根本,不想着报答,反倒把它吃了,这不是恩将仇报吗?
虽说这牛不是因我而杀,我一人也吃不了多少,但要知道,老百姓杀牛是为了赚钱,要是善良的君子都坚决不吃,没人买,牛肉只能烂掉,他们还会再杀牛吗?可见杀牛的固然有罪,但吃牛肉的人罪更大。论罪的大小,杀牛的算是主犯,但他们大多是市井里的蠢人,只知道逐利,哪懂得善恶有报的道理?况且世上的牛,说不定就是这些人的来世呢?
依我浅见,《春秋》讲究“对贤德的人要求更严”,这罪似乎该全算在买牛肉的人身上。要是仁人君子一辈子都不碰牛肉,比吃斋念佛强百倍,冥冥之中肯定有好报!
我还听说你们那儿请客,常常摆一桌子珍馐美味,奢华到了极点。摆好桌椅,宾主入座后,除了十几种果盘冷菜,酒过一两巡,就上小盘小碗的菜——南边叫“小吃”,北边叫“热炒”——少的四八种,多的十几到二十多种,中间还可能上一两道点心。小吃上完才上正菜,正菜数量极多,碗也特别大,一般八九到十几种。
主人这么费心准备,可客人在吃小吃时就已经饱了,后面上的菜不过是摆着看看,就跟供品似的。更奇怪的是,这些菜不管好不好吃,只认价钱贵的。因为燕窝贵,一道菜能抵过十道菜的花费,所以宴席必定拿它当压轴的。也不嫌它像粉条,也不嫌它没味道像嚼蜡。等到吃完,客人只当吃了碗粉条、喝了半碗鸡汤,主人却觉得客人吃的全是银子,这不是搞笑吗?
主人招待客人,偶尔多花点钱弄几道好菜,这也没什么,但得是真好吃的。要是主人花了钱,客人却吃得像嚼蜡,这种浪费就太让人费解了。
我们这儿燕窝特别多,价钱也便宜,穷人都拿它当粮食代替,没人把它当菜吃。以前市场上交易,一升粮食就能换一担燕窝。老百姓觉得它没味儿,还不如米谷香,所以很少有人吃;只有穷人家会多存点,以防备荒年。没想到你们这儿把它当成菜里的头牌。可见人的口味,真是各有各的喜好。
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鱼图它新鲜,熊掌图它肥美。现在你们把燕窝当美味,不知道图啥?要是图它淡,那不如嚼蜡;要是图它滋补,宴会可不是补身体的时候,况且一肚子荤腥,一点燕窝哪能补到人?要是想靠它装门面、显富贵,那不如直接把元宝放菜里?——其实燕窝再贵,又能靠这显什么富贵呢?
这都怪世人眼界太浅,把燕窝看得太金贵,以至于传着传着就成了菜里的头牌,还有主人亲自端这道菜的。这在你们那儿是待客的礼节,但在我们这儿看来,就跟捧着一碗粉条上来似的,实在肉麻又可笑。幸亏你们那儿倭瓜便宜,要是它比别的菜都贵,肯定就把它当头牌了。到时候宴会上,主人恭恭敬敬地端一碗倭瓜上来,不得让人笑喷?
要是不管菜好不好吃、有没有味儿,只认贵的当回事,时间长了,宴会上没别的可炫耀的东西,说不定就会把珍珠煎了、美玉煮了,或者煮黄金、煨白银当头道菜了。
以前朝廷的士大夫写过一篇《五簋论》,以此来告诫世人宴会不能太奢侈,菜以五样为限,所以叫“五簋”。里面说的不丰不俭,恰到好处,能算千古不变的道理,后代人最该学。我们至今还严格遵守这个规矩。可惜这说法没传开。要是懂得惜福的人,把《五簋论》刻印流传,在乡里时常劝诫,宴会不那么奢华,平时吃饭也节俭,回归纯朴,还怕家里不富足吗?这话可能有点迂腐,不合时宜,但后世的君子,说不定会采纳呢?
吴之祥又说:“我听说你们那儿有‘三姑六婆’这类人,一旦让她们进了门,妇女们没见识,常常被她们坑害。要么被骗走钱财,要么被拐走衣物。等妇女们发现她们的坏心思,又怕声张出去被家里长辈知道,大多只能忍气吞声,替她们隐瞒。这还都是小事。
最可恨的是,来往时间长了,彼此熟络亲近后,这些人肯定会在里头动歪心思,搞出奸情来,以此作为从两边骗取钱财的手段。刚开始怂恿的时候,要么用美酒迷乱妇女的本性,要么用淫荡的言辞动摇她们的心思。一旦能说上话,不是吹嘘某个人多有钱,就是夸赞某个人有多英俊。比如哄骗妇女去庙里烧香、引诱她们去山上朝拜,手段层出不穷。总之,这些人一旦动了手脚,就算是坚守贞洁、冰清玉洁的女子,也跳不出她们的圈套。甚至还有男的假扮成女的,暗地里搞奸骗,各种污秽不堪的事,多的没法说。好人家的妇女因此失身的不知道有多少。
那些侥幸没被揭穿的,败坏了门风,损失已经够大了;要是败露了,名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