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贝登书院>都市言情>美利坚厨神,从荒野独居开始> 第121章 120羊脑?这个就不了……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21章 120羊脑?这个就不了……(1 / 2)

第121章 120羊脑?这个就不了

“腿骨?”

见林宸夹到自己锅里的那根粗大的骨头,安德烈已经伸出去的手默默收回。

“这骨头上也没什么肉啊,怎么吃?”

羊棒骨上大部分的腿肉都被林宸提前剔下来煮到锅里去了,只剩下一层薄薄的贴骨肉还粘在上边。

这种程度的残留,在他家里都是喂狗用的,还只是磨牙的零食。

“贴骨肉才是最香的,不过吃棒骨要先吃骨髓,那是精华。”

林宸将棒骨豁口转过来对准安德烈,指着中间半透明膏状的东西。

“这就是骨髓,你尝尝。”

才跟林宸合作了两次,动物血、肠子、心肝肺什么的全都吃了个遍。

骨髓根本不算什么。

他也没多想,抓着棒骨用树枝捅进去刮了刮,很快就刮出一条象是肥肉的骨髓。

嘶溜。

“这不就是肥肉的味道吗?”

“可以这样说没错,因为多馀的部分已经煮出去了,只剩下脂肪。”

安德烈若有所思点头,很快就反应过来林宸是在用这种方法告诉他,缺少脂肪的时候还能通过这种方式补充。

别看没多少,但就是这几克的量,很可能能多支撑一整天的生命活动。

锅里的土豆很快也熟了,不用林宸提醒,当他把汤锅移下来的瞬间,安德烈的筷子已经伸了过来。

对于他这种擅长野外生存的人来说,适应筷子这种技巧性的工具根本不算什么难事,上次回去之后捡了两根树枝练了两天差不多就掌握了。

羊汤里煮出来的土豆味道格外鲜美,搭配上满满的羊肉羊杂和羊油辣椒,那种碳水混合着蛋白质和脂肪的快感在口腔中爆炸,直接给他又吃开胃了。

满满一大锅羊汤,他一个人愣是吃了六份才终于收手。

别看小煎锅液体容量不大,装肉是绰绰有馀的,他这一顿起码吃了三斤的肉,还额外单独喝了将近一升的羊汤。

安德烈拍拍自己已经鼓起来的小肚子,脸上红光满面,一颗颗豆大汗珠顺着褶皱往下滑落。

“林,你怎么不吃?”

“我的在这儿呢”,林宸指指另一口汤锅,咕嘟咕嘟沸腾的羊汤中,两根短小的尖角暴露在空气中。

他抓着羊角将小刀插进去试了试,点头,“熟的刚刚好。”

在安德烈惊恐的目光中,一颗完整的羊头从水面下显露出它真实的面貌,被煮到缩水变形的五官狰狞扭曲,还在不停地冒着大片大片热气。

林宸看了他一眼,笑了笑,将那锅羊油辣椒放到面前。

锋利军刀插入羊皮当中轻轻一划,软烂的羊皮当场裂成两半,随意扒拉几下就整个脱落,露出下方白森森的头骨。

用刀尖挑起一小块羊油辣椒均匀抹在羊皮表面,再撒上点盐,切下一小条递过去。

“尝尝?”

安德烈盯着被挑在明亮刀尖上那块看着就极其软糯的涂满羊油辣椒的羊皮,喉头情不自禁滚动。

不就是块羊皮吗?

不管它长在哪里,它还是块羊皮吧?

羊排上的皮自己都吃了十几块了,这块皮有什么不敢吃的?

短短几个呼吸间,他在心里给自己施加了无数次暗示。

但就算是这样,在他脑海中依旧有个画面始终挥之不去。

就好似他抱着头死不暝目的羊在疯狂啃它头皮一样!

在他天人交战的空档,林宸眼眸微眯,军刀交到左手,右手筷子夹住羊皮倏地塞进这老小子嘴巴里。

“赶紧吃吧你,都要四十岁的人了,跟个老太太似的婆婆妈妈。”

”?!”

安德烈一惊,下意识动了动舌头,羊皮当场化开,浓郁的胶质糊的满嘴都是。

但不得不说,这确实就只是块普通的羊皮而已,只不过胶质感比肋排上的更强些。

在他细细品味羊皮滋味的时候,林宸已经仰起头,将整块羊皮凑到嘴边。

“嘶溜”

轻轻一吸溜,跟果冻般整个被吸了进去。

他的动作相当熟练,清理干净表面的羊皮后,军刀插进头骨顶端缝隙用力一拧,头骨当场裂成两半。

用刀尖轻轻一拨,整团羊脑咕噜噜滚落下来,再将羊脸颊上残馀的瘦肉也刮干净,最后是两颗荔枝大小的羊眼。

“尝尝羊眼吧,这东西可是很受欢————”

没等他说完,安德烈一把夺过塞进了嘴巴里。

有了前两次的经验,他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无论是什么奇怪的部位,不要想太多,闭上眼吃就完事了!

羊眼的口感也跟他想象中不同,不是那种爆汁的东西,就是肉质很紧实的肉球而已。

“羊脑————”

“这个就不了!”

见林宸跟没事人似的将羊脑掰成两半,蘸点辣油后整个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咀嚼着,安德烈擦了擦额头汗珠,竖起大拇指。

“我是真佩服你们大夏人,不但能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