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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断案理论(2 / 2)

个极小的空间内,想要找到凶手。

按照我上面说的几点开始进行分析,其实是有作用的。”

说罢,周易的胡扯,李元芳难得的认同的点点头。

周易这么一说,好象确实有几分道理。

通过上述几点,就可以缩小范围。

圈定固定的几个人。

然后一顿大刑下去,有几个人能承受的住?

当然唐朝这边也不是可以随意用刑的,不能一上来就用刑。

要先五听,辞,色,气,耳,目,察言观色,查看人证物证等东西后,如果案犯确实有很大的嫌疑,仍然不肯认罪,才能用刑。

用刑也不是一个人可以决定的,要与同级审判官共同签署,才能用刑。

而且用刑,也不能一直用,用刑不能超过三次,每次间隔二十天,总杖数不能超过二百次。

不同罪,还有不同的杖数。

三次用刑后,还不认罪的,不能继续了,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要允许取保放了。

审问嫌疑人的只能审问这个罪行,不得额外给嫌疑人加罪。

像杀人属于重罪,一般人不会直接上来就用刑,会先询问,然后再用刑。

如果有目击证人,或者其他罪证确凿的,可以直接定罪,无需口供。

武则天纂位登基,改国号大周,但这些律法都是差不多的。

直接沿用唐朝的。

真实的历史上不好说,反正按照周易那套瞎扯的理论来分析断案,至少要比电视剧里面的一些县太爷断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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