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啥非得协商一致呢。”
“你咋想的?”
“咱也建立交流中心,比如说要求他们每周三天来培训,签到。然后的话,奖惩里面有规定吧,如果说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者是累计旷工5天的,算是严重违反集团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但是这个不是那么简单的吧……就算去仲裁的话,仲裁委说白了十有八九都是向着劳动者的。就算是咱们给了处分的话,后面可能也是要赔钱的。”
“我觉得那是后话,我们的纪律肯定是要执行的,不能是说我们有制度,但是不执行。那不就是一纸空文了么。”
“我发现了,这种事儿上,你比我还不干人事。”
“什么玩意叫我不干人事。咱俩一块不干人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