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贝登书院>其他类型>都重生了,谁还做老实人啊> 第142章 老板!公司出事了!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42章 老板!公司出事了!(2 / 2)

关键是,这狗日的睡了不止一个!

另一个被睡了,但是没得到名额的主播,直接举报到了周薇那里。

杨崢当然是很不爽的。

因为从某种角度说,郑明理这等於是拿著他的钱在飘!

所以他知道这件事后,第一反应就是想直接把这龟儿子给弄进去!

但联繫了公司的法务后,他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这件事不能算违背妇女意愿。

因为那女主播主观意愿上是同意发生关係的。

诈骗罪也不好定。

因为诈骗罪一般是指有骗取財物的行为。

而女主播被骗的是“性利益”。

这能否作为诈骗罪定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爭议。

同样,因为没有经济利益,职务侵占罪也不好定。

总结来说:就这种承诺好处的骗炮行为,虽然万分的不道德,但却很难用法律来制裁。

用常规手段的话。

杨崢只能以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为由,把郑明理踢出公司。

想让他进去,很难。

这就很操蛋。

跟包养无罪,瞟唱犯法一样的操蛋。

杨崢犹豫许久,最终还是给结拜大哥钱豪打过去个电话。

这事找一个银行行长能有啥用?

他能认识银行行长,这行长难道就不能认识別的人?

按级別来说,这可是位厅级。

认识位能搞进去个真犯了事的不良市民的人,会很难么?

其实找张鸣强的效率肯定会更高。

而且论起关係来,他跟张鸣强的关係也要更近。

但正是因为效率更高,关係更近。

所以这种小事,他才不想直接去找张鸣强。

晚上。

杨崢再次陪大哥钱豪喝了个尽兴。

也又结识了两位爱品酒的“哥”。

刘哥刘刚,百辰区治安司司长。

李哥李全义,百辰区法务司司长。

酒是在钱豪的指点下,在一个特定的菸酒店买的。

6瓶没有牌子,据说是自家酿造的好酒。

每瓶28888。

好不好喝不用管。

反正喝完包罪的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