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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演唱会结束,无故被拦下的眾人?(1 / 2)

“歌声如同夏日的微风般轻柔,又如同冬日的暖阳般温暖。不吹不黑,这小哥唱的確实好!”

“要不是在音色上有些区別,我差点以为这就是【l】本尊,亲临现场了呢?”

“你別说,你还真別说?!在我的幻想中,【l】便是台上男神这种形象,如出一辙!”

“帅哥,我可以!虽然你结婚啦!但本哥布林不介意的,一夫一妻制很合理!!!不算出轨!”

“滚你丫的死基佬!还一夫一妻制合理?我老公压根就看不上你,不搞基!而且你刚刚还在骂我老公,说他上台就是在譁眾取宠!別以为我没听见!!!”

“你老公?你们领证了嘛?!別乱叫,这是我老公才对!没听过异性只为传宗接代,同性才是人间真爱嘛!!!”

“”

全场十几万人,纷纷为了林轩而欢呼。

这动静,甚至比之前给周董应援时还要大,真真正正做到了喧宾夺主。

舞台后方,原本时刻准备救场的周董,不由苦笑几声。

本以为来了个青铜,没想到竟是个王者?!!

当然,周董心里是为林轩感到高兴的,甚至起了爱才之心,萌生了领对方进圈子的想法。

如今华语乐坛人才凋零,需要不断往里加入新鲜血液,才有可能焕发新生

“谢谢大家的喜欢!”

迎著铺天盖地的讚美声,林轩面带微笑,朝观眾们90°鞠躬致谢。

旋即,將舞台还给了周董,自己则是走下舞台,穿过人群,回到了苏清歌的身边。

“这首歌送给你,清歌。喜欢嘛?”

“嗯。”苏清歌脸颊微红,点了点头。

“那有没有奖励?”

“?”

“比如抱一下?既然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啦?!”

林轩满脸深情,一把就將还在发呆的女孩紧紧抱住,仿佛要將她融入自己的身体里。

等苏清歌反应过来时,鼻尖已然充满了男人的气息。

霎时,她脸红的像是要滴出血来一般,有种即將窒息之感。

而这里发生的亲密举动,分毫不差落在了观眾们的眼里,再次引起惊呼阵阵。

“哇——!!!!!!”

“哗——!!!!!!”

眾人议论纷纷的同时,有“机灵鬼”已经人肉出了林轩的身份。

当得知林轩竟然是苏氏集团的老总时,全场好似惊起千层浪。

年纪轻轻,坐拥百亿资產就算了。

还有那天籟般的歌声,帅到看一眼就会爆炸的顏值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存在如此完美的男人?!!

极品男神啊!!!!

望著这般优秀的林轩,所有的女生都沦陷了,集体化为花痴脸?。

她们做梦都想拥有这样高质量的伴侣,甚至萌生了要把林轩抢过来的念头。

不过,当她们看见一旁绝美的苏清歌时,分分钟绝望嘆气。

没办法,和那个倾国倾城的女孩比起来,她们就像丑小鸭遇到白天鹅般,还是老老实实认命吧

好在,如此完美无瑕的女人,配上林轩这种360°无死角的男神,想想也挺合理的。

双方差距太大,反而完全嫉妒不起来啊!!!

另一边。

白苏苏看著紧紧拥抱的两人,心里越发堵得慌。

同时,忽然想起什么的她,神情又变得有些异样。 林轩这首歌该不会一开始是写给我的吧?

那一句句深情歌词,简直就像自己和他曾经的真实写照啊

【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

【我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

当年,林轩便是用铅笔,在白纸上来来回回写出一封情书,偷偷递给了她。

因为年代久远,白苏苏只记得上面的內容,就是將她形容成了“心肝脾肺肾”,以此来表达无法和她分开的情感。

【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

【那温暖的阳光,像刚摘的新鲜草莓。】

还有这两句歌词,著重指出了?秋刀鱼和草莓。

要知道,这两样都是自己很喜欢的食物,林轩將它们放进了歌词里,是否意有所指?

【初恋的香味,就这样被我们寻回。】

初恋?寻回?

从某方面来说,林轩的初恋不就是指自己嘛?

他这个意思,难不成是对我余情未了,在歌里进行某种暗示???

这一刻,白苏苏如同魔怔了一般,对著歌词琢字琢句分析起来。

不过,越是深入分析,她就越是觉得

林轩这首歌有极大可能是唱给她听的,意有所指啊

意识到林轩的真正用意后,白苏苏內心不禁颤了一下。

旋即升起激动之感,她突然觉得自己还有机会

原本按照计划,应该还有半小时的演唱会时长才对

但自从林轩下台之后,周董发现无论再怎么活跃气氛,台下都反响平平,无法再调动起观眾们的热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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