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清廷钦差大臣熊赐履的队伍,终于抵达了茅麓山大营。
没有想象中那种“肉袒牵羊”、痛哭流涕的投降场面。
恰恰相反,这里的气氛怪诞得让人以为走错了地方。
一边,是身穿大清官服、脑后拖着金钱鼠尾辫的帝师熊赐履和一队绿营兵,他们一个个神情尴尬,如坐针毯,仿佛误入了什么不得了的片场。
另一边,是成千上万身披残破铁甲、头裹网巾、依旧蓄着发髻的大明(大顺)老兵。
他们手按刀柄,眼神桀骜,看着对面这群“剃发易服”的同胞,目光中带着三分鄙视,七分警剔。
按照常理,这两拨人见面,那是得把脑浆子都打出来的。
但此刻,他们却在交接防务。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熊赐履宣读圣旨的声音都在抖,因为他能感觉到,周围那几万双眼睛里透出的杀气,简直能把他凌迟处迟。
特别是当读到“特许兴山郡自治,不必剃发易服”这一条时,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压抑不住的骚动。
那是震惊,是难以置信,更是死里逃生的狂喜。
李来亨站在最前面,身穿那件已经洗得发白的麒麟服(大明皇帝赐服)。
他听着圣旨,双手微微颤斗,眼框泛红。
二十年了。
为了头顶这点头发,为了身上这身衣冠,死了多少兄弟?流了多少血?
今天,终于保住了。
虽然名义上归顺了大清,但只要衣冠还在,魂就在!
宣旨完毕。
李来亨没有行三跪九叩的大礼,只是带着众将,朝着北方面无表情地拱了拱手:
“臣,领旨。”
熊赐履松了一口气,赶紧擦了擦汗。
这就行了,这就行了!皇上交代过,只要他们肯接旨,那就是胜利,至于跪不跪的……随他们去吧,反正天高皇帝远,皇上也看不见。
……
紫禁城,乾清宫。
洪熙官坐在龙椅上,手里拿着万云龙用天地会秘渠送回来的加急密信。
看完信,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哈哈哈哈……”
“人才啊!这万云龙,简直是顶级的营销号写手!这脑补能力,不去写小说可惜了。”
他把信递给身旁的一个年轻侍卫。
那个侍卫长得眉清目秀,正是曹寅。
“来看看,朕的‘皇孙殿下’。”洪熙官戏谑地说道,“看看你在李来亨他们心里的形象,那是多么的高大伟岸,多么的忍辱负重。”
曹寅接过信,只看了几行,手就开始抖,脸都白了。
“皇……皇上……”
曹寅吓得直接跪下了,声音带着哭腔。
“奴才……奴才该死!奴才哪敢当什么皇孙啊!奴才就是皇上身边的一条狗!这……这万云龙胡说八道,这要是传出去,是要灭九族的啊!”
曹寅是真的怕。
虽然他是皇上的心腹,也知道这是皇上的计策,但扮演“前朝太子之子”这种角色,简直是在刀尖上跳舞,这要是哪天皇上变了脸,这就是现成的谋反罪证啊!
“起来,跪什么。”
洪熙官走过去,踹了他一脚,把他踢起来。
“朕让你演,你就演。这叫‘无间道’,懂不懂?”
洪熙官背着手,看着窗外的天空,眼神变得深邃而冷酷。
“曹寅啊,你要明白朕的苦心。”
“这夔东十三家,是前明的馀部,是大顺军的残党,他们跟满洲八旗有着血海深仇,如果朕以‘大清皇帝’的身份去招揽,他们就算投降,也只是迫于形势,心是不服的。一旦有机会,他们随时会反。”
“但如果你是‘大明皇孙’,那就不一样了。”
“他们会把你当成精神支柱,当成最后的希望,他们会对你死心塌地。”
洪熙官转过身,盯着曹寅,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而你,是朕的奴才,是朕的发小。”
“他们效忠你,就是效忠朕!”
“朕这是给这把‘刀’,加了一个只有朕能解开的锁。”
“将来,当鳌拜以为这天下兵权尽在他手的时候,朕会让他知道,什么叫……惊喜!”
曹寅听着这一番话,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还要小的主子,心里涌起一股深深的寒意,以及……更加狂热的崇拜。
这还是人吗?
这简直是妖孽!
把前朝的反贼,变成自己的私兵,还要让他们感恩戴德地以为是在“反清复明”。
这操作,太骚了!
“奴才……明白了。”
曹寅擦了擦冷汗,眼神坚定起来:“奴才这条命是皇上的,皇上让奴才演皇孙,奴才就是拼了命,也要把这出戏演好!”
“这就对了。”
洪熙官满意地点点头。
这一波“神操作”,不仅收服了人心,更是直接改变了朝堂的格局。
招安成功。
消息传回北京,朝野震动。
鳌拜府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