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绅也紧接着道,“土地乃生民之本,亦为兼并祸乱之源!”
“荆湘吴氏,世代耕读,薄有田产,然目睹乡邻困苦,深知旧制之弊,今见北境百姓安居乐业,实乃亘古未有之善政!”
“吴氏不才,愿效仿北境、关东、关西、雍仲故事,待王师过境,便将族中田产契约,尽数奉于王师,任凭国公爷按新法处置,以求乡梓同沐恩泽!”
“岭南陈氏附议!”
“江右张家,亦当如此!”
“愿献地契,以襄盛举!”
这些南方豪强代表显然在来之前就已经过了深思熟虑。
他们做过功课,深知陈策新政内核在于土地归公,与其被动的等到新朝来临,这柄悬顶之剑落下,不如现在主动上交。
以献地之举换取在新朝的地位、商业上的便利以及一份“顺应天命、支持仁政”的美名。
这一前一后,虽结果一样,可性质却是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