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陈飞平这么想着之时,脸色突然一变,心中突生警兆。
吃了那颗大衍天华丹,身体脱胎换骨之后,他的五官六感都有很大的提升,对于危险的嗅觉也是尤其敏锐,甚至有着一种野兽般的首觉。
抬头看向前面斜坡,只见一对对绿幽幽的眼珠犹如黑暗中的鬼火般悄无声息冒出,盯着下方的自己和柱子,充满着对血肉的贪婪渴望。
柱子颤声道:“是狼群,飞平,我们碰到了狼群!”
在深山老林里,狼群是猎人不想遇到的猛兽。
宁愿遇到大爪子,都不想和狼群狭路相逢。
大爪子运气好能一枪干掉,然而狼群里的狼数目通常都在两位数以上,一枪远远不够,在换弹药之前,就会被其他的狼群起而攻之。
这群狼粗略估计能接近二十只,而自己只有两个人和两杆枪而己。
柱子双脚有些发软:“飞平,我们快跑!”
“不能跑!”
陈飞平当机立断做出决定:“两条腿跑不过西条腿,还是在山里,只要我们一跑,那群狼就会马上追过来!”
柱子咬了咬牙:“那,那你快走,我拦住它们!我肉多,他们得吃上一阵子!飞平,你过年过节的时候,记得给我上柱香就行!”
陈飞平又是感动又是好气:“他妈的,柱子,你看劳资是出卖兄弟求生的人吗,狼群又如何,咱照样盘它不误!”
陈飞平口气豪迈,然而这次柱子却是没有半点信心,他苦笑道:“这些狼太多了,我们就只有两个人,枪最多只能开一发,咋打得过啊!”
“打不过也要打,我们又不是只有枪!”
陈飞平拍了拍腰间的厚背砍刀:“别忘了,我们还有这家伙呢!”
两人说话间,狼群己经慢慢逼近了。
陈飞平深深地吸了口气,放下背篓,端起猎枪。
可惜天色太暗了,光线不足,难以分辨哪只是头狼。
否则的话,我这第一枪就能擒贼先擒王,干掉狼王,其他的狼就可能被吓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