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贝登书院>玄幻魔法>希腊:我就是宙斯!> 第429章 我,宙斯,即是最终秩序!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429章 我,宙斯,即是最终秩序!(2 / 3)

那双蕴含雷霆的金眸,扫视大殿诸神。

浩瀚神殿,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一,命运共同体原则。”

“婚姻成立,意味着双方结为一体,意味着自身命运、家族命运、家庭存亡、子嗣传承,皆彼此相连。”

“婚姻,是家庭的开端,是正统的确立,是文明的初始。”

“故而,婚姻关系神圣不可亵读!”

“在神圣婚姻中,夫妻二者,首要便是荣辱与共,命运相存!”

“若无此心,何必成婚?岂配成婚?”

“一方享有另一方的荣耀与财富,便必须分担另一方的灾难与痛苦。”

“富贵不相忘,患难不相弃。”

“故而、”

“凡危难时刻抛弃相依配偶独自苟活者,凡飞黄腾达抛弃糟糠配偶弃旧迎新者,视为背信弃义!”

“此等行径,视为对神圣正义秩序、文明繁盛基础之最大破坏!”

“一经发生,为秩序所不容,万神皆可诛之!”

诸神皆是身心一凛。

宙斯毫不在意,继续宣告:“二,婚姻三大底线。”

“既许下神圣婚姻契约,凡婚姻双方,皆须遵守以下根本原则:”

“一,不弃责,不可逃离婚姻责任;”

“二,不乱统,不得破坏正统与传承;”

“三,不毁序,不得因私情私心私欲引发秩序崩坏。”

“只要责任未弃,秩序默认宽容;”

“只要正统不乱,秩序自会调和;

“只要根基不毁,秩序便不妄动裁决。”

“这既是对婚姻的底线要求,亦是对秩序处置违逆神圣婚姻契约的现实原则倡导。”

说罢,宙斯缓缓扫视诸神,尤其是男神,继续淡淡宣告:“有关夫妻男女各自之权责,其为夫者。”

“一,当具供养守护义务。”

“丈夫,必须为婚姻与家庭、妻儿子女,提供持续、稳定、符合其身份的供养与保护。”

“需要供养守护配偶之尊严;家庭之稳定;子嗣之成长与未来。”

“无论身份高低,无论权柄强弱,只要婚姻尚存,便不可弃养、不可抽身、不可逃责””

“二,当具承认尊重义务。”

“丈夫必须承认婚姻的合法性,尊重配偶的身份与尊严。”

“承认婚姻之合法身份;尊重配偶之尊严地位;认可其在家庭与秩序中的正当位置。

“”

“不可否认,不可羞辱,不可暗中剥夺名分,名分绝不可乱。”

“三,当具正统传承义务。”

“丈夫必须承认并教导庇护婚姻中诞生的子嗣,确保夫妻血脉、地位与传承不被剥夺””

“凡婚姻所出之子嗣,皆为正统。当教导、当庇护、当承己血脉,续己传承。”

“不可弃子,不可乱统,不可因私情,损毁家族根基。”

紧接着,宙斯看向赫拉,看向所有女神:“而为妻者。”

“一,当具内务维系义务。”

“妻子有义务维护婚姻与家庭的基本稳定,不得因私情、妒火而主动引爆秩序。”

“妻子必须为婚姻与家庭,统筹用度,维系内务,调和矛盾,确保家庭安宁有序。”

“无论贫富贵贱,无论境遇顺逆,只要婚姻尚存,便不可生乱、不可懈迨、不可毁家之安宁。”

“二,当具荣誉维护义务。”

“妻子有义务维护丈夫之权威,维护婚姻之体面,维护家族对外之荣光。”

“妻子必须维护丈夫之尊严地位;维护家族之名誉声望;维护内外之礼法界限。”

“不可僭越,不可轻慢,不可在外损毁丈夫之颜面,体面绝不可失。”

“三,当具血脉繁育义务。”

“妻子有义务为丈夫孕育子嗣,确保血脉之纯正,教导子嗣之品行,确保传承不致断绝或蒙尘。”

“妻子必须育成正统之血脉;育成子嗣之德行;育成家族之未来。”

“不可混肴血统,不可养而不教,不可私心偏爱,致使正统蒙尘。”

“需慈爱子嗣,全心教养,维护子嗣的地位与传承。”

赫拉与忒弥斯,乃至下方诸神尽皆认真听着。

越听越是心惊,越听越是佩服。

对神王思虑的面面俱到、周详缜密,莫不叹服。

一切,必然还是在神王陛下的掌控之中啊。

这绝非临时起意对天后限制的反击。

这是真正的“天宪”!

是真正深思熟虑后,适用于万物万灵的社会契约!

而宙斯顿了一顿。

他看着赫拉那若有所思的无瑕娇容,又补上了最后一句至关重要的收尾条款。

“然。”

“婚姻虽为神圣契约,却非不可解之枷锁。”

“婚姻是为了双方更好”而存在,而非是为了让双方痛苦”而存在。”

“双方若自觉责任已尽,亲爱不存,且均为自愿,在不损秩序的基础上,允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