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廷克像是听到了什么荒谬的笑话,无声地扯了扯嘴角。 “我承认,一开始也许是挺新鲜:哇哦,西城的青皮窝,来了个有身手,有靠山,似乎还有点小良心的青皮。” 说到这里,廷克不屑地嗤笑。 “但是随着大家——无论是我们还是黑绸子们——渐渐弄明白怎么应付这个笨蛋:买通他身边的人脉,搞清他行事的原则,看到他执法的习惯,看人下菜碟,甚至从两头截断他的热情:他想抓的人我们就提前藏起来,他抓到的人我们就买通青皮放出来,给他假情报,对他使绊子,送他吃挂落,几年过去了……” 廷克的情绪越说越低落,嘲讽也越发刻意。 “事实证明,他跟以往的黑心青皮们,也没啥区别。” 他不屑地啧声摇头: “顶多蹦哒得欢脱点儿。” 泰尔斯在心底里暗叹一声。 他听出来,这位与哥洛佛和莉莉安都关系匪浅的廷克,似乎是血瓶帮的一员。 如果哥洛佛真如他自己所说,曾是血瓶帮的乞儿,那他们的旧识关系也就可以理解了。 只是——泰尔斯有些奇怪——为何这个廷克,在说起科恩时,感情如此复杂? 哥洛佛了沉默了一阵,怒哼一声: “我有个朋友说得对:那个青皮,他脑子有问题。” “你们最好少跟他来往。” 廷克再度发笑。 但出乎意料,这次他居然摇了摇头。 “不关脑子的事儿。” 廷克轻叹一声: “红坊街、黑街、地下街、大集市、下水道,乃至星聚广场和复兴宫……永星城的一砖一墙,一草一木,都已经在这儿晒了几百年的太阳,淋了几百年的雨雪。” “啥都没变。” “也不会变。” 哥洛佛皱眉看着他。 “就好像有人用看不见的胶水,在整个永星城的所有东西都胶在一起,坚固粘稠,”廷克出神地道: “任你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它就是一动不动。” 听见这话,泰尔斯顿时一愣。 “而一个徒有理想和道德的家伙,莫说他只是个傻乎乎的小青皮,就算他是这世上最聪明的学者,最强大的战士,最厉害的国王……” 廷克现出落寞和无奈,无所谓地笑了笑: “哼,也一样,什么都改变不了。” 泰尔斯恍惚了一瞬。 徒有理想和道德…… 什么都改变不了。 “就像我们所在的、这个该死的世界,”廷克倚上桌子,整个人的情绪都低落下去:“它从来不会改变。”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