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 楚留香定了定神,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两罐冰可乐出来。 这种叫可乐的饮子味道奇异,却着实有魅力,昨日吃火锅时尝过后,他就已有些爱不释手了。 拿完可乐,他又转身回去,把其中一罐放在了好友一点红面前的茶几上。 一点红仍在低头看书。 楚留香是极喜欢懒人沙发的,这种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墩子,坐上去却实在销魂,每每坐在上面,他都觉得得用上十二分的意志力,才能把自己从懒人沙发上拔|出来。 但一点红不太喜欢这个……不,也不是不喜欢,应该说是警惕吧,他第一次坐在懒人沙发上时,面上便浮现出了一种古怪的神色,而后就对这种奇异小墩子敬而远之,即便是放置在客厅正中的布艺沙发,他坐下时,也不肯用背舒舒服服地靠在后头。 此刻,他就挺直了腰背,端正地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捏着手机,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罕见地发起了怔,就连楚留香站在了他跟前,他也没有撩起眼皮看一眼。 楚留香的目力很好,一眼就看到了最上方的一行小字,上书:《楚留香新传之午夜兰花》。 楚留香是主角,心中又有记挂之事,选择从《大沙漠》开始看,再正常不过。一点红呢,他自认是个孤魂野鬼,又认为楚留香的朋友遍布天下,自己与他区区几个月的交情,即便在文中有出现过,想来也是寥寥数语,不值得一提。 况且,自己的生活什么样,他自己最是清楚,本没必要去瞧旁人是怎么写他的,无非也就是一种猎奇的、阴森的语气罢了。 于是看这书呢,就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了,他看着楚留香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自己又无事可干,于是随便挑选了一本,随便看了起来。 他挑选的这一本叫做《午夜兰花》。 然后……没看懂,完全没看懂。 此书便是讲了一个叫兰花先生的神秘人,要引出楚留香、杀死楚留香的故事,这故事所涉及的人物之多,时间之混乱,对于一点红来说……着实很超纲。 他平日里连话本子都没看过,更不知道什么叫做POV(视点人物写作手法),只觉得自己每翻几页,便立刻换了个不知道什么人的角度去继续讲这故事,看到半拉,他也不知道这飞蛾计划与兰花先生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实在不耐烦,直接翻到结局,确认楚留香没事,才开始随意翻阅了起来。 唯一很意外的是,他竟在文中也有笔墨, 还有一个章节是以他的江湖诨名来命名的。 这个章节是用一种评价视角去描述他这个人的, ✄, 他早已经不知道听过了多少次了。 只是在秦蔻的家中,像个单纯的读者一样去看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是产生了一种极其奇特的感觉。 书中说,曾有一个人问他,是不是只要有人愿意出高价,他就会去杀人,即便那人是他的朋友。 书中说,中原一点红回答“是”,却又紧接着说:“只可惜我杀不了朋友,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朋友可杀。” 他忍不住勾起了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对了,这正是他与楚留香初识之时,与他有过的一番对话,只是可惜得很,他有了朋友之后,却发觉自己根本做不到自己所说的话——倘若有人出高价让他杀楚留香,那他就会先一剑抹了那人的脖子。 他又瞧见书中说,他是个独臂人。 独臂……原来自己的右臂,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削去了么? 他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右臂。 他此刻穿着的,不是交领右衽的劲装,而是秦蔻买下的、那件格外柔软、格外贴身的短袖,袖口只到大臂中段,再往下,便是他的胳膊和手。 一个剑客持剑的手,自然是比他的性命还要珍贵的东西。 自小,师父就告诉他们,杀手就是剑、剑就是杀手,倘若想活着,就只能以身为利剑,什么时候剑折断了,他们也就没有活着的价值了。 他出手一向是以狠辣迅捷出名的,但这“一点红”之名,指的却是他杀人,对手只会流出一滴血。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话给不懂武功的人来听,许氏听不出什么厉害之处的,但叫一个习武之人来看,就立刻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了。 ——这意味着他的手腕,能够随心所欲,极为精准地控制力道,想刺进别人咽喉三分,就绝不会刺三分半,这种对自身肌肉恐怖的控制能力,当然要追溯到他年少时艰苦的锻炼。 他还记得,少时自己为了练习腕力,日日天不亮就起,持剑而立,在剑尖上放置一枚石锁,直至手腕分毫不动为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