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邻人能作证的口风,先找里正递了状子。
里正不敢怠慢,拐卖人口在大明律里是重罪,轻则流放三千里,重则绞刑,他马上写了甘结,让贺峥明日早早去县衙。
第二日天刚麻花亮,贺峥就揣着连夜写好的首状,坐柳春叔的牛车往县里去。
城门一开,他把诉状递到县衙门口值日快手手里,又掏了二两银子做“茶水钱”。
状子上写得明白:“里民贺峥,告里长下辖民时康,设局诱拐弱息时言,意图贩售,已锁柴房、备车待发,人证柳春、物证车辙、门锁、窝头俱全。”
县官姓蒋,刚端茶上手,一听“拐卖良人”,脸色就沉了。当即批了“准理”,发捕票,差人随贺峥下乡拿人。
衙役得了令,当天下午就赶到了时康所在的村子。
时康和那汉子昨夜被贺峥揍得不轻,正在家里躺着哼哼,还没缓过劲来,就被如狼似虎的衙役从床上拖了起来,铁链一套,直接押走。
村人一片哗然,指指点点。
时康喊冤,说是接侄子去看姥姥,但贺峥这边证据确凿,且有柳春叔作证亲眼看见时言被锁柴房、贺峥救人。
拐带亲属,同样有罪。更何况时康素日品行不端,在村里名声就不好,更无人替他说话。
时康被押入县衙大牢,少不了要吃一顿板子,罪名若坐实,流放或苦役都是可能的。他那同伙汉子也一并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