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一天的排练,秦扬赢了60分分数卡,程颜赢了55分。
在程颜的怨念嘀咕声中,孩子们终于迎来下课时间。
秦扬跟着父亲去家电城,程颜则是程婉仪送她回家。
青水县县城本就不大,从电视台到家电城,骑自行车也就五分钟就到了。
来到家电城,秦永正继续回去工作,秦扬则自己背着书包上二楼。
“小扬扬来啦!”“扬扬来啦,一会儿给你拿个月饼吃啊!”
家电城的人见秦扬次数多了,对于他已经十分熟悉,碰到他之后,都会笑着和他打个招呼。
秦扬也都礼貌地喊着阿姨叔叔,上了二楼之后,径直去二楼尽头一角。
因为程翰林的办公室经常会有人造访,所以秦扬和程颜的学习场所已经换了地方,程翰林安排人直接在二楼一角支了一张双人书桌,还单独拉了电灯,颇为安静。
来到书桌前拉开电灯,把书包里的书本拿出来放书桌上,秦扬便拿出字帖描字练字。
字帖是《庞中华硬笔字帖》,这是市面上最常见的钢笔字帖,方媛给闺女买来练字用的,顺便给秦扬也买了一本。
在方媛眼里,里面很多字秦扬和程颜都不认识,但目的重在练字练笔顺,只要认识笔划就行,字慢慢认就是了。
但秦扬却都是认识的,练字的过程中,原本因为惯用键盘而忘掉的一些汉字,也重新熟悉了起来。
秦扬这本字帖早就被他描完了,他将描字的那层薄纸直接撕下来,用自己买的白纸复在上面继续练习,完全不浪费。
“妈妈!秦扬喜欢吃肉,你多放点儿肉!”
厨房里,方媛正拿着锅铲炒菜,闺女程颜就站在厨房门口,翘着脚看锅里的肉多不多。
方媛转头瞪她一眼,挥挥手驱赶道:“行了行了,不用你操心,回屋学你的习去,一会儿吃饭我叫你!”
“那你记得多放肉!”程颜又嘱咐一声,这才不情愿地回了自己卧室。
——
方媛回过身来,拿锅铲继续翻炒锅里的菜,这个菜是红烧里脊,她觉得里面已经全是肉了,没必要再放肉了。
等到饭菜做好之后,方媛盛好饭放在饭桌上,她把程颜叫出屋,让她去楼下把爷爷叫上来一起吃饭。
等到吃完饭后,她又拿两个饭盒去厨房,在程颜的监督和念叨下装上两份饭,放在保温桶里,然后提着保温桶带着程颜去电视台。
她每天都要给丈夫送晚饭,今天秦扬在那里,也就顺便给他带一份。
等来到家电城,程颜背着书包就急匆匆去二楼。
“秦扬秦扬,你学到哪里啦?”
咚咚咚跑到书桌前,程颜趴在秦扬身边看他在写什么东西,发现是描字帖之后,嘀咕道:“你怎么又描字帖?”
秦扬哈哈笑笑:“当然是把字练得好看啊!”
有着一世的人生经验,秦扬知道一手好字不仅仅能在学生时代加分,就算在成人的世界里,一手好字也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人的思想中,多多少少会带着一些观字察人”字如其人”等观念,似乎字写得漂亮,那人也应该不差。
这就和人穿衣服一样,两个人一个穿着干净得体,一个穿着随意邋塌,自然是前者给人印象好些。
很多时候,这些不被注重的细节,偏偏能对人生产生细微的影响。
而且在秦扬看来,重活一世,一些事情既然有能力也有条件做得好一些,那就认认真真做好,写一手好字,自己看起来也会赏心悦目,何乐而不为呢,权当发展兴趣爱好。
哪天说不定还能露一手小装一把,愉悦一下身心。
方媛这时也来到书桌前,秦扬连忙起身打个招呼:“方姨!”
方媛嗯一声答应,探头看一眼秦扬写的字帖,然后从保温桶里拿出一个小饭盒放在书桌上,嘱咐道:“先吃点儿饭垫垫肚子,吃完再学习!”
秦扬嗯嗯答应着道谢一声,便移开字帖拿过饭盒打开,红烧里脊盖米饭。
方媛则又拎着保温桶去了程翰林办公室。
对于方媛的尽心指导,秦扬内心是感激的,他知道方媛这么做主要还是为了自己的女儿,自己有点儿类似公主陪读的味道。
但论迹不论心,不说尽心尽力指导学习,单单说手里温热的饭盒,秦扬便理当感恩!
秦扬吃着里脊,想着该给程颜准备什么礼物,他语气随意地询问程颜:“程颜,你最喜欢什么东西啊?”
程颜想了想,脆生生道:“习题集!”
秦扬差点被嘴里的里脊给呛死:总不能因为你喜欢习题集就买几本习题集送你吧,虽然你喜欢,但总感觉好邪恶!
程颜见他咳嗽,连忙拿起桌子上的水杯给他递过来,又伸手给他拍后背。
秦扬咕咚咕咚喝两口水,总算嗓子舒服些,对程颜道谢一番,想了想又询问道:“你喜不喜欢毛茸茸的东西?”
“毛茸茸?”程颜有些疑惑,想了想问道:“你是说毛绒玩具吗?喜欢呀,我家里好多呢,丽丽、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