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在这个年代,没有排场很大的婚车队伍,接亲的车不是奔驰宝马,只是一辆普通的自行车。
新郎杜建怀穿着土里土气的西装,却依然英姿勃发风流倜傥。
新娘子吴丹花穿着红色的衬衫,头上戴着红色的头花,脸上的妆容有些粗糙,但依然遮不住她眼底的喜色。
她坐在自行车后面,双手轻轻搂着杜建怀的腰,在人群的欢呼起哄中,满脸娇羞低下了头。
杜建怀双脚撑地,扭头对身后的新娘子说道:“慢点下,别着急。”
吴丹花轻轻“恩”了声,松开杜建怀的腰,跳下自行车,任由随后赶到的伴娘簇拥着往屋里冲。
门口自然有不少闹亲的人,林菀君也添加其中,嚷嚷着要手帕。
要手帕是当地的习俗。
一般都是妇女参与其中,将入户门与新房的门堵上,趴在门缝与窗上让新娘子递手帕。
吴丹花是个很聪明大方的人。
她也不含糊,直接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手帕,没递出去一条,就嘴甜喊一声“嫂子好”、“婶子好”。
杜建怀也在身后护着吴丹花,笑着对屋里的人说好话。
“手帕拿也拿了,你们倒是把门打开让我媳妇儿进去啊。”
门后的人起哄大笑。
“建怀你可真不害臊,这还没洞房呢,就已经叫上‘媳妇’了,嫂子今晚还想闹洞房,给新媳妇教点本事呢。”
门后有妇女起哄,说着荤素不忌的玩笑。
杜建怀也笑。
“不用你教,我自己能教!”
一抬头,看到林菀君正趴在窗上看热闹,手里还攥着两条手帕。
“林菀君,你别光笑啊,你赶紧开门,回头我再给你一条手帕。”
林菀君嚷嚷着不接受收买,但还是从人群里挤进去,帮忙打开了门。
吴丹花一看门开了,铆足劲儿与伴娘就往里面冲,在妇女们准备关新房的门时,她步伐敏捷冲了进去。
妇女们堵截不成,捶胸顿足直呼新娘子太狡猾。
吴丹花已经坐在了铺上大红床单的炕上,还呼哧呼哧喘着气儿,脸上满是笑容。
林菀君跟着人群挤进去看热闹。
正在起哄时,吴丹花忽然看到了林菀君。
“哎,这个姐姐!”
吴丹花伸手,一把将林菀君从人群里拉出来,让她与她坐在一起。
“你就是从京城来的贵客?”
看着林菀君不凡的气质,吴丹花一脸赞赏与羡慕。
“难怪建怀喜欢你,你这样好看的人儿,谁看到能不爱呢?”
听到这话,林菀君忙不迭解释。
“我与杜建怀只是纯粹的友谊,你可千万别误会,我是与我丈夫一起来了,不是为了破坏你们的婚礼。”
吴丹花抿着唇笑。
“姐姐,你害怕什么?我不会误会的,就算建怀喜欢过你,那也是从前的事,我与建怀订婚之前,还与别人订过婚呢。”
她很是大方与坦荡,说道:“我以前就听说过你的名字,你真的好厉害,医术那么厉害,救了那么多人。”
“建怀说,等婚后带我去京城,如果我孤单的话,也能找你玩儿,与你做朋友。”
听到这话,林菀君忍俊不禁。
“当然可以,但我这两年还得在外地上大学,等毕业之后回了京城,你随时都能找我玩儿。”
“前提是你还没怀孕生产,还有时间出来找我。”
听到生孩子的事儿,吴丹花的脸颊有点红。
“我一结婚就要抓紧时间怀孕生孩子,第一胎最好是儿子,第二胎最好是闺女,第三胎男孩女孩我都爱。”
吴丹花眼底充满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
她不在乎生孩子的痛苦与煎熬,一想到为心爱的男人生儿育女,她就觉得开心,甚至有些迫不及待。
很快,外面开席了。
在杜老太太的可以安排下,林菀君、宋战津还有时楷以贵客的身份落座,与杜家的长辈共坐一桌。
虽然是长辈,可对于林菀君,他们充满了躬敬与尊重。
“大伯,您看上去脸色有点不太好啊。”
林菀君吃着酒席,随意扫视过在座的长辈们,片刻,视线落在其中一名长者身上。
长者是前任村长,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人。
他呼哧呼哧穿着气儿,虽然拿着筷子,但却始终没有怎么吃饭。
“胸口闷,喘不上气。”
长者指着自己的胸口位置,声音有些嘶哑。
“去了趟县医院,他们说治不了,让我去省城,一大把年纪了,去省城作甚?就是死,也得死在自己家里。”
顿了顿,长者又说道:“儿子打听过了,光是火车票就要十几块钱,咱们农民的命没那么金贵,就这么着,这病啊,不治了。”
不治怎么行呢?
林菀君眉头微微皱起,说道:“怎么能不治呢?这样,明天一大早,您去吴红霞家,我与时医生帮您检查检查,看看到底是怎么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