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他赚到。
协议内容他记不住,这也无所谓。
到时候钱究竟能不能花,有金闪闪提醒呢。
贺兰奚才不会自寻烦恼呢。
至于房子之类特别值钱的大物件,他会记着,尽量少买就是了。
他以后就住酒店。
可以买辆车,或者干脆买房车——他还从未旅游过呢。
等他死的时候,就死在车里。
那车肯定会贬值,应该就不至于剩下太多钱,让他在病床上熬太久。
虽然有钱或许能让人临终前少受一些罪,但贺兰奚实在不想再体验那样的日子了。
唉,他怎么总想着死的事?
大概是,上辈子等死的时间,就占据了他近三分之一的人生吧。
贺兰奚赶紧在心里“呸呸”了两声。
以后,他就要开始新的美好人生了!
花不完的钱,吃不完的美食!
用系统给的钱买吃的,是一种非常靠谱的消费方式。
食物下肚,都被他消化掉了,还能估出个粑粑的价值?
这时,贺兰奚的麻辣烫也好了,老板向他询问要求。
贺兰奚学着上一位顾客,声音充满元气地喊:“多加麻酱、多加香菜!谢谢!”
他小心翼翼地端着纸碗的棱棱,走到角落,嘶哈嘶哈地吃了起来。
【我要收回之前那句话!麻辣烫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
贺兰奚如此感叹道。
金闪闪:【……】
【瞧你这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世上的美食还多着呢。】
【还有,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有别的任务?甚至你在学校还有个大麻烦要解决!】
贺兰奚回道:【没忘啊,可天大地大,填饱肚子最大!】
他要接着吃!
*
贺兰奚能来到这个新的世界,用他听过的小说中的词汇,那叫“魂穿”。
他原本的身体已经油尽灯枯。
而且,对系统来说,身穿到一个新世界要更费事一些。
系统就与原主达成约定,获得这具身体的使用权。
贺兰奚这个宿主,除了完成系统规定的花钱任务,还要满足原主的心愿。
原主名叫李锦奚。
也是个可怜孩子。
李锦奚是弃婴,被养母李春玫捡到,并抚养长大。
李春玫一只眼睛瞎了,后来另一只眼睛也模糊了,她找不到正式工作,主要以捡破烂为生。
作为他的孩子,李锦奚从小就和她一起捡破烂。
刚会走路时,他就当养母的眼睛。
渐渐地,他会随身带着塑料板凳,踩在上面往垃圾桶里扒拉。
等李锦奚进入校园,他依旧捡废品。别的同学丢掉的旧本子、饮料瓶,他都默默塞进蛇皮袋里。
有人鄙夷,有人同情。
但不管怀着什么样的情绪,没有同学会和李锦奚做朋友。
那太丢脸了。
而且李锦奚放学后还要去捡破烂,根本没有时间玩的。
李锦奚一直孤孤单单的,就这么上了高中。
随着年龄增长的,还有他的自尊心。
更重要的是,养母担心他在学校被嘲笑,不让他那么干了。
因此,那之后,李锦奚只会偶尔捡干净的纸盒和能踩扁的易拉罐,还尽量避着人。
可即便这样,他还是被排挤、被针对了。
班里有几个男生,说那些废品可以收集起来卖了当班费,李锦奚是在窃取集体的资产。
他不得已多上交了十块钱的班费。
然而,这事还没完。
只要有同学丢了东西,他们就阴阳怪气:“不会是被那谁当成废品捡走了吧?”
高二分班后,那位带头霸凌李锦奚的、名叫周孟浩的男同学,依旧和李锦奚同班,甚至还分到了一个宿舍。
周孟浩的行为比以前更过分。
他会将喝了半罐的可乐扔到李锦奚的床上,说这是送给他拿去卖钱的。
他会在体育课上,让李锦奚去小卖铺,美其名曰是给李锦奚一个机会赚跑腿费,实际上语气和用词都非常侮辱人。
喝完水之后,他就把瓶子丢掉,大声喊“李锦奚”的名字,故意道:“操场上这些垃圾可不是班集体的,你怎么不捡啊?”
……
诸如此类的事,不说每天,至少隔三岔五就要发生。
前不久,周孟浩生日,要开什么趴体,请全班同学参加。
他当众叮嘱李锦奚一定要去,可以打包剩菜,还有很多瓶子可以捡……
李锦奚没去。
结果,上个周五,周孟浩就找老师,说他的一块表丢了,那是他的生日礼物,值好几千。
老师刚进入他们宿舍,另一位舍友就在李锦奚的被罩里找到了那块表。
他们都说是李锦奚偷的,今天又是周五,只等下午放学,李锦奚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带回家。
李锦奚本就不善言辞,面对周孟浩的指控和其他室友的帮腔,他更连解释都无从开口。
班主任也和稀泥,提出财物又没有丢失,干脆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