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抬眼看他。 “她虽干的是粗活,其实会识字,写字的。”他回忆着那天的事情,“她奴契是自己写的,或许是提前打听了,主子的名字是一点都没写错。” 沈骁的“骁”字,若不经提醒,旁人经常会写成其他相同读法的字,但徐念没有写错,他当时虽嘴上没说,却对她留了个好印象。 沈骁漫不经心的点了下头,他知道徐念做事仔细。可等管家出去以后,他才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 他从未跟徐念提过自己的名字怎么写,也没想过她识字。他名字的写法,莫非是一开始就找许长渊打听过了?但她那个时候寡言少语,又刚刚从王许那里逃出来,又哪来的心思问这种小事。 沈骁越想越觉得疑惑,又突然想到她回兴平的路上晕车的事情。 脑海里突然有了一种猜测,让他深夜里愈发清醒。 她的嗓音还有背影,之前让自己感觉犯了癔症,她改口说自己认识陆琳琅的事,也有些巧了。 沈骁看向管家放在桌上的那几张奴契,第一张便是她的。 他手指停顿在半空中,迟疑片刻后,还是缓缓拿起了她的奴契,稍稍定了定神,将目光锁定在这张奴契上。 可只看了一眼,拿着奴契的手指便有些颤抖。 奴契上的“沈骁”两字,与他记忆中小姐的字体完全一致。 那是她第一次教他写的字,他不会忘的。她曾用茶水在桌上书写,后面又握着自己的手,教他写自己的名字。 沈骁盯着她的字迹,一时间思绪万千。 欣喜、不解、自责、难过,太多的情绪在此刻涌了上来,仿佛要将自己撕裂,也有太多的问题想立马问她。 但终究所有的思绪与疑问,在这个灯未眠的夜里,换成了他一声长长的叹息。 “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