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孽》这部戏,说起来是回形针发起,表面是回形针想搞点“美好”的“创新”,实际上,是他觉得有利可图。
既能赚钱,又能在这边搞点认知上的小动作。
要是能延续《蛟潜虎隐》的路子,还能对电影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引导这边的商业片走向边缘叙事。
这种项目,能申请政策补助,对他来说稳赚不亏。
给了钱和支持,自然要回报。
大家各有所图,他要赚钱要完成任务。
蒋志强属于不能攻破的市场里面配合的人,作为大金主和制片人,推动上映赚钱,还要借导演的名头把尺度打开。
《造孽》在这边上映,才能完成任务。
环大陆,没有任何意义。
谁也没想到走到这一步。
詹姆士更清楚《督公》成功意味着什么。
从《蛟潜虎隐》到《造孽》,为什么非得成功?
《造孽》在威尼斯拿奖了,为什么还得拼命营销“大尺度”?
不只是为了转移历史观和价值观的问题。
关键是,只有“成功”才能形成资本循环!
在詹姆士的计划里,《造孽》会名利双收。
哪怕最后这边采取了强力措施,所有人也会功成身退,连那个女主角也是如此!
同时,在道德上,他们还处于有理地位。
《色,戒》将超越了电影本身,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和社会现象,后续会有电影模仿,这边的影视公司和资本,也会追逐这种“严肃历史+大尺度”的公式。
这不是不小心,也不是无意间,是有理论支撑的,
为了完成创新扩散和文化资本的交互。
这背后有罗杰斯的“创新扩散理论”,新东西要经历认知、说服、决策、实施、确认五个阶段;
有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奖项与票房本质是象征资本的积累,积累够了,可转化为符号权力,就能定义什么是“好东西”;
还有他詹姆士最拿手的后殖民“东方主义”,西方对东方的凝视常简化为奇观,既有紫禁城、武侠这种中性“奇观”,也有把严肃历史污名化当作猎奇。
而成功,是拿到文化定义权的必经之路,缺一不可。
成功不只是单纯功利追求,更是获得文化定义权的唯一路径。
只有成功,才能突破观众对反常识新语法,比如对“看不懂的武侠”的天然排斥,“污名化自己历史”的天然厌恶。
必须用奖项和票房双成功,让观众自我怀疑,自我反思,主动去跟“权威标准”靠拢,扭曲自己的认知。
成功了,这文化符号就成了商业密码。
影视文化资本是不在乎真的、假的,好的、坏的,只要赚钱,就会投资。
如果不能成功,所谓的“创新”,就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文化暗号,根本进不了主流,无法转为公共文化的一部分。
《督公》要是成了,沉善登那套“中式历史+中式内核”,就可能复盖《蛟潜虎隐》的影响,甚至沉善登如果懂的话,能把《蛟潜虎隐》的影响也吞了!
资本积累,谁管你哪个资本!
这个题材的文化定义权、解释权很可能就落到沉善登手里了。
而且还是踩着《造孽》上去的,直接打断了《造孽》的话语构建!
沉善登是真的坏!
这手法太毒了!
竟然和他一样!
詹姆士只能寄希望于沉善登只是误打误撞,不懂这些理论,不然麻烦就大了。
“别慌,我已经认错了,这边做事都是点到为止,我们肯定没事。”
蒋志强这话,象是说给别人听,又更象是在给自己打气。
“我累了。”
回形针起身就走。
一个失败的项目,他什么都不想说,他的损失已经产生,奥运开幕式文化顾问的事,提都没人提了。
“早点休息吧,事情都发生了。”
詹姆士也跟着拍拍屁股走人。
他之前慌,主要是发现自己那套被沉善登看穿了,也怕被抓。
现在到了港岛,人安全了。
损失主要是长远的,怕中国观众不吃他这套“艺术包装”了,怕丢了“文化定义权”,怕好不容易捧起来的电影大师废了。
至于《造孽》项目本身,他的焦点影业靠欧美市场早已经赚的盆满钵满。
三人里,此时就数他最轻松,最从容。
这也是使用当地文化市场买办,养文化间谍的原因,就是为了创建防护墙,关键时刻能当挡箭牌。
到现在,这边很多人也不清楚他的角色。
他和欧洲三大电影节的艺术总监,还有奥斯卡的理事会一样,西方媒体会刻意淡化他们的存在感。
房间里空下来,就剩蒋志强一个。
“冚家铲的扑街!”
蒋志强猛地回过神,发现自己才是那个最大的小丑!
只有他蒋志强!
回形针好歹是文化名人,这边轻易不会动他,沉善登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