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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排面!(2 / 4)

可「在家要尊重父母,遵循他们的指导去学习和生活,嫁人后要尊重丈夫,全心全意地照顾他、辅佐他」的人生理念。

任何圈子当然都有一大堆特例,但是据林见鹿的观察,当然,目前来说取样有限,有点窄,他在阿美利加认识的,可以算是自小出身豪富之家、接受了高端教育的女孩子,就只有伊宛卡·闯谱和杰奎琳·卡内基两个,但这两个样本,却都清晰地指向一点:她们至今都将初夜权看得极重,虽然都表达了对爱情和异性的向往,但话里话外却又都透露,她们爱上林见鹿了,因此希望能够跟林见鹿恋爱,并且在可预期的将来,一年两年,或三五年,能够跟林见鹿结婚!

嗯,是的,她们反倒从开始喜欢上一个男人、想跟他谈恋爱开始,就在考虑下一步的结婚—一跟林见鹿之前在娱乐圈遇到的那些女明星,完全不是一个路数!

而像伊宛卡,昨天晚上临睡前依偎在自己挚爱的男人怀里,尽管才十七岁,她却已经开始畅想起,将来她嫁给林见鹿之后要怎么安排生活、安排两个人的生活起居,怎么照顾林见鹿、支持他的音乐事业,以及给他生三四个孩子的事情了她的很多想法,还都相当幼稚,有些想当然的天真,但思路的确如此!

要不怎么说反倒是把她抱上床之后、得手之后,林见鹿反倒有点真的开始喜欢上她了呢?—一哪个男人会不喜欢一个全副身心都扑到你身上、从跟你在一起的最开始,就在以你为核心,去勾画她未来余生的幸福生活的女孩子呢?

某种程度上来说,明明陈舒华和苏惠伦,无论颜值、身材、智慧,在林见鹿的情人里都绝对处在偏低的位置,却偏偏,林见鹿对她俩最宠爱、最信赖呢?

就因为她们也是这样,从一开始就一颗心全然在你身上啊!

为什么那么娇宠小姨太呢?

就因为她虽然有点笨、有点蠢,而且现在还被养废了、很贪玩,但她这个人极其的傻实诚,她也是那种真诚的把整个身心都投到林见鹿身上的女孩子—一说真的,认识她、包养她、骄纵她到现在,她的颜值已经是很次要的了!

同样的例子还有——

之前在阿美利加这边睡得这六七个大洋马里,林见鹿最爱的就是苏菲·玛索和詹妮弗·安妮斯顿,前者傻乎乎的,有著文青女特有的矫情和执拗,却偏偏跪舔林见鹿跪舔得是如此的真心真意,对他的一切,几乎是完全的盲从,而后者,则是从跟林见鹿在一起那时候起,就是真的很认真地在以林见鹿为自己的丈夫,来勾画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了一这种真心,做不得假、瞒不了人。

所以说,人和人之间,真诚这东西,越是到了高段位,越是杀伤力巨大一玛丽亚·凯莉到现在都是林见鹿在阿美利加的这些情人里醋劲儿最大的一个,但是,没问题,她只是吃醋而已,只要林见鹿愿意给她个台阶下,满足一下她的diva的小傲娇,比如哪怕只是充许她把她跟林见鹿的关系,以私人飞机喷涂拉花的方式秀出去,她就可以变得没意见了!

而相比起她们,仅仅只是十七岁的伊宛卡,很是有些稚气未脱,却也因此显得越发真诚且梦幻—一有那么一瞬间,林见鹿甚至想要从现在开始养成她了!

嗯,餐点很丰富,小美女即便是出身豪富之家,却也显然是比较满意,然而,她说:「达令,如果我们同居在一起,我一定每天早起,带领女佣们为你准备可口的早餐————好不好?」

林见鹿笑,抬手摸了摸她的脸蛋儿。

嗯,红扑扑的,既水灵灵的又嫩又白,还带了些风雨过后的莫名娇艳,又有些晨起的莫名清爽—态度稚嫩而又诚恳。

「好!」

嗯,昨天在一起待了差不多足一天,有充足的时间聊天,她说了很多她继母的坏话—一她的亲生母亲出身于前捷克斯洛伐克,前滑雪运动员,靠著这个,七十年代从东欧跳去了加拿大定居并结婚,但又很快离婚,后来在阿美利加混模特

卷,七十年代还挺红的,92年跟当南德·闯谱离婚时,分走了当时本就人生低谷的当南德·闯谱高达2000万米刀,现如今依然身在纽约,是社交圈达人。

除此之外,她还有个同父同母的亲哥哥,小当南德·闯谱,目前在读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刻薄而卑鄙」、「他从不爱我」,以及一个小她三岁的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冷血而残忍」、「他称呼我为印第安女酋长、说我强壮而又愚蠢」。

但他们加在一起,「也不如玛拉的百分之一那么可恶」!

嗯,要不为什么会说,林见鹿开始有点疼惜她了呢?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嗯,很值得人去疼爱的一个女孩儿!

哦对了,她还很自律!

早餐一杯牛奶、一个煎蛋、半个苹果,加三个蒸虾尾。

早餐后,送她去学校。

嗯,她还在读高中,据说已经快要修够学分,目前还差最后一门课,而她爸爸已经为她准备了足够分量的推荐信,她打算去华盛顿特区的乔治敦大学读书—其实当南德·闯谱更希望女儿能去他的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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