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敢劝,过几天吧!你们先做别的,你同他是好朋友来的,过两天主动打个电话丶道个歉的啦!”
王霏马上点头,“好!”
骄傲如她,也很知道,她完全没有叫板的底气。
再说了,邀歌人家本来就已经给了,给的还是那么惊艳的作品,请人家来制作,是自己求来的,现在不听话,把人家气走了,有什么好叫板的?
“红姑要不要,我现在给他打个电话?”
“不要啦!你是晓得他的,相比起工作和赚钱,他更爱泡妞!今天本来就是抽时间去给你做的,现在被你气到不行,他这几天肯定不想理你。过几天吧!”
“去泡妞了?”
“我不知道啊,这不是我该问的,反正就是约了人吃饭喽!”
葛福红在用障眼法。
即便是林见鹿的好朋友,她也轻易不会向他们和她们透露林见鹿在做什么。
事实上今天中午是本来就有的饭局。
林见鹿少见地陪品牌方吃饭——可口可乐丶宝马丶麦当劳等一共七家品牌方,他一次就全请了。因为从这几天开始,这些公司正在相继地提起诉讼。
报纸也好丶电台也罢,本质都是盈利的机构,做新闻也是为赚钱的,像可口可乐这种大众快消品品牌,无论卖到哪里,每年都是天量的资金砸到宣传上,也就基本上是对口喂给代言人和媒体机构的。
林见鹿这个品牌代言人的形象受到了攻击,葛福红强势要求各大品牌方必须有所行动,考虑到林见鹿身上的价值最近不减反增,渐有成为全球流行天王的趋势,各大品牌方都选择了向葛福红的要求低头,开始分头向各路媒体施压。
大报丶大电台丶电视台,都好办,每年合作量巨大,变个口风而已,又不是不允许你们报道林见鹿了,他身上可供报道的正面新闻有很多啊!
所以很容易就把那些给压下来了。
小报纸丶小电台,其实也好办,本来是没什么gg合作的,那就签个小单子嘛,你个小报纸,一年营业额才多少钱?能赚多少呢?现在我直接签你一年的宣传位,几十万港币顶天了——收收声啦!
很多小报纸丶小电台,马上就屈服了。
但是像《娱乐快报》这种,先前连续两次大揭秘,一次纽约手拉二美,一次首都私密生活起底和林清霞孕肚,让他们赚足了噱头,也喝饱了血,区区几十万的gg费,人家压根儿不干——越是需要顶风干的事情,回报越大!别家都不敢报道了,我家继续干,一天多卖三万份的!
那好吧,那就杀鸡儆猴喽!
艺人自己起诉什么侵犯隐私啦丶污蔑啦,之类的,太掉范儿了,还是由各家企业公司来吧——各家都有合作多年的律所,而且基本上都是本地的高端律所,最近这几天都是人手一摞《娱乐快报》,扒着纸缝儿的找漏洞。
很多的!
越是小报,越是要追求新奇刁钻,才能吸引读者买报,压根儿就不可能做到严谨控稿,一些胡乱的报道啦,捕风捉影啦,污蔑人家啦,等等,主动联系受害人,我们帮你打官司嘛,不收钱的!
尤其是哎,一场再普通不过的交通事故,与我宝马车的机械素质无关,车子也没什么毛病,你在报道的时候,频繁提及我宝马车肇事是什么意思?
污蔑!损害我品牌形象!
告你!
还有,你说我可口可乐含糖量高没问题,我自己配料表上都有写,你说吃糖多不利于身体健康,也没毛病,现代科学研究的结果很支持这一点,但你他妈的说某位病人因为喝可口可乐太多,导致猝死什么意思?你是没直接说,但你话里话外总是提及死者生前特别爱喝可口可乐,这是什么意思?他生前还天天都吃饭呢,天天都喝水呢,你怎么不提?就特意提我可口可乐?
污蔑!损害我品牌形象!
告你!
诸如此类。漏洞多了去了!
所以,从前几天就已经开始了,接下来还是继续持续,各家品牌方都是安排了有任务的,常年合作的律所,每年拿那么多钱,现在出力的时候到了,要力争让《娱乐快报》这家出头鸟常年保持同时应诉30起以上的官司!
打赢一桩,就要割他们几万丶十几万丶几十万不等!
直到他们倒闭!
那当然喽,摆一桌酒,请一请诸位品牌方。
律所方面也来了不少大律师,对待大明星,大家都很客气,纷纷主动示好。
东方人丶中国人,本性上和习俗上都不太爱打官司,但阿美利加人可太爱打官司了,有啥事儿都得起诉一把——我们虽然是港港的律所,但我是留英的丶他是留美的,我们拿的是国际执业许可,阿美利加的官司,我们也可以打!
相比起阿美利加人,还是咱们自己人更值得相信不是?
哎呦喂
喝酒,喝酒,以后有需要,我一定先考虑诸位!
喝到两点多,一帮人都被林见鹿给灌到七荤八素——还记得上辈子刷短视频,很多博主说,港港那边做事效率极高,而且大家都不讲关系,也没有什么叫人讨厌的酒局啊丶人情局啊之类的,我可去你的吧!
连你们伟大的阿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