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贝登书院>都市言情>华娱的盛宴> 第144章 天才!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44章 天才!(2 / 3)

刀,依然不是一笔小钱。

外加签字费支出还有2000万港币!

可以说,尽管有了之前就录出来的三首作品打底子,大家信心都很足,但之于新力哥伦比亚丶之于赵明信个人的职场生涯来说,这仍算得是一场豪赌!

不是卖一百万张就能解决的问题!

专辑销量要达到接近两百万张的级别,哥伦比亚这个发行方,才会真的开始赚钱,发行方赚钱了,新力哥伦比亚垫付的一半发行费被退回,公司这才会一下子释去压力,直接由巨额亏损,变成巨额盈利了。

所以,两百万张销量,是林见鹿首张英文专辑真真正正的生死线。

过了,垫付退回,2000万港币的签字费瞬间赚回,还能额外再大赚一笔,没过——嗯,会有点惨。

“来,预祝成功!见鹿首张英文专大卖!”

“大卖!”

一饮而尽之后放下酒杯,林见鹿转身,拍拍身边陈舒华的手,笑着说:“诸位稍等!”,然后起身,从陈舒华身边走过,径直上楼,去了他的大书房。

几分钟后,从随身的行李箱里拿了早就预备好的一遝纸下来,他直接递给了赵明信,“待会儿让我的两位经纪人做一下必要的措施,你就可以拿走了。”

“这就是新专辑的全部选曲。”

别墅大厅里,一帮人都是懵的。

赵明信手里捧着厚厚一遝的五线谱,更是目定口呆。

以至于张爱嘉伸手来抢,他没回过神来,竟下意识地松了手——哪想到会那么快的!赵明信甚至已经帮他在纽约租了别墅,打算他要在纽约常住半年到一年,专心的生活在英语文化的氛围中,慢慢地创作和打造这张专辑了!

现在你告诉我,你整张专辑都已经写完了?

直接过去开工干活,录完了就行?

大哥,这玩笑开的有点大!

但忽然,张爱嘉在旁边说话的声音有点大,还带着浓浓的惊讶,倒是一下子吵醒了他,“你要做说唱?这是说唱的吧?”

赵明信一下子就回过神来,下意识的第一反应,伸手一把就把稿子抢回来了。

入目第一页,标题写着《lose-yourself》。

看节奏丶看律动,一目十行也看得出来,这还真是说唱!

于是他也一脸惊讶地抬头,“你要做说唱?”

中国人,说汉语,跑去英语的世界,做说唱音乐?

这个玩笑是真的开大了!

说唱这玩意儿,土生土长的阿美利加白人都不太玩得好,那是黑人的长项!

然而,林见鹿只是耸耸肩,一抬手,“都有。大杂烩。自己看吧!”

他这话一说,张爱嘉第一时间就凑过去了,紧接着别管懂不懂的,林希蕾也伸着脖子凑过去看赵明信手上的稿子,片刻后,甚至就连陈舒华也好奇,也过去凑近了看——说唱?说唱这几年在欧美世界那边越来越火,但好象还没有中国人做过说唱。更何况是英文说唱?

片刻后,翻页,张爱嘉又看一阵子,忽然感慨,“宝贝儿,你这韵押得真漂亮!正经阿美利加那些说唱歌手,也没你这韵押的漂亮!”

葛福红看不懂谱子,没凑热闹,但她也同样很知道,一下子又把整张专辑拿出来了,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分量——于是忍不住呆呆地看向林见鹿,有些走神。

首张英文专辑,计划一共十五首歌。

之前已经录好了三首,《baby》丶《y-love》丶《shape-of-you》。

这次又拿出来了十二首。

《lose-yourself》,埃米纳姆。

《yeah》,亚瑟小子。

《handcp》,菲兹闹脾气。

《lose-ntrol》,泰迪·史威姆斯。

《believer》,梦龙乐队。

《uptown-funk》,布鲁诺·马尔斯。

《biki-body》,da-pon。

《oves-like-jagger》,魔力红乐队。

全都丢进去了。

一锅乱炖。

你们说我大杂烩,那我就大杂烩,而且大杂烩到底。

谁要模仿谁来试试。

而且不但大杂烩,说唱就来最硬核的说唱,摇滚就玩最硬核的摇滚。

事实上,不必讨论整张专辑了,仅就单个的某一首歌,比如《levitatg》好了,这首歌本身就融合迪斯科和电子乐,还带着鲜明的流行乐色彩。

乱炖什么的,最好吃了。

入味。

足足二十多分钟。

葛福红早已打发走了带来的律师,别墅大厅里,赵明信丶张爱嘉和陈舒华这边看谱子还没看完——已经分开了,一人手里捏着几首,大家分开看丶交换看。

三个人时不时你丶时不时我的,就抬头去看林见鹿。

人人皆是一脸震惊。

到后来林见鹿反倒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躲了,跑去自家的大花园里散步。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