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以后就没人愿意再提携你。
因为汉朝时高位者对低位者的提携往往就与这种君臣关係掛鉤,所以这种关係的形成,也是彼此自愿发生的。即,高位者可以选择提携,但低位者也可以拒绝被徵辟,这一方面体现了自己不求功名,另一方面也是在自己不认可其为君主时,行使拒绝权。而一旦接受了对方的提携,就意味著自己对对方负有臣子的义务。
对吕布而言,他除了作为朝廷命官以外,其师从於卢植、段熲,又曾担任过董卓的属官,这意味著他们都是吕布的故主。
而如果故主之间发生衝突,按照此时社会的道德標准,按照感情远近,吕布认为谁给予自己的恩义最多,就可以优先效忠於谁,但不论选谁,都不会被社会视为不忠。
当然,因为是道德约束,所以这种君臣义务也会因为道德评价而出现鬆动。比如作为君主的一方做了天怒人怨的事,本身就为天下所唾弃,这时背弃君主所受到的批判就会小很多,比如歷史上孙策因袁术称帝而宣布脱离与袁术的关係。
而现在,袁术也希望与吕布建立这种君臣关係。按照汉朝的体系,哪怕当上官了,大多数人也不是靠自己立功,终究还是靠关係一级一级推荐上去的。这意味著同一政治集团中的高级官员,对低级官员,也可以有君主的权力。
吕布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在那一瞬间,他不是没有犹豫。
他当然想要得到袁家的庇护,但即便不依靠前世对歷史知识的记忆,即便知道歷史可能已经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发生改变,但吕布的结论是不变的——袁术的性格缺陷,註定了他成不了大事。
而且,之前吕布虽然和卢植、段熲、董卓都有过臣属关係,但卢植、段熲都是体面人,董卓至少在目前阶段,若是让吕布干活,也是真的捨得给钱给赏赐。
但吕布却预感到,袁术因为其公子哥的特质,以至於他会把別人对自己的付出视为理所应当的,日后还不知道要怎么使唤自己呢。
所以——
“可以,我愿意与袁公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