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过去。
清晨,庞千语起床洗漱,也把我从睡梦中惊醒。
洗漱完毕,她拉开帘布、来到梳妆镜前,对着镜子梳洗打扮。
不得不说,这女人虽然恶毒,但长得是真好看!
那种古典、优雅的感觉,仿佛与生俱来,别人很难模仿。
想着马上形势就要反转了,我心里一阵激动。
这一夜受的屈辱,定让她百倍奉还!
看了一会儿,我忍不住问道:“庞姑娘,你是从数千年前的大虞朝、穿越过来的吗?”
庞千语摇了摇头:“不是穿越,但也差不多吧。”
我不解道:“什么意思?”
庞千语轻蔑地瞥了我一眼,没有回答。
那眼神,就像高高在上的人类、低头去看一只蚂蚁。
我说:“这些秘密,你憋在心里不难受吗?”
“说的也是!”
庞千语停下描眉的动作,看着我说:“反正你就要死了,告诉你也无妨。这样,我压抑的内心、也能好受一些。”
“是啊,是啊!”
我立刻来了精神:“庞姑娘快说,我洗耳恭听!”
庞千语眼神看向远方、似是陷入了回忆:
“我生活在数千年前的五族时代,可能也就是你们所说的大虞朝,”
“当年,大禹带领水族、挑战我们金族的统治,”
“历经长达数十年的战争,金族法师近乎全军覆没,”
“不得己,我只能选择假死、躲避纷争,期待金族的后人可以将我唤醒,然后寻机复仇”
说到这里,庞千语沉沉叹息一声,然后继续:
“可我没想到,等我被后人唤醒,己经是数千年之后了,世界早就变了,”
“这个世界没有金族、没有水族、也没有了五族的纷争,”
“于是,我迷茫了,感觉人生失去了意义。
虽然我己经隐隐猜到了这些事情,但此刻,听庞千语亲口说出来,感觉还是很震撼。
我摸索着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然后呢?”
“不许抽烟!”
庞千语眼神冷冽、看着我说:“我有洁癖!”
“好吧!”
我只得把烟熄灭,追问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庞千语说:“后来我发现,生活在这个世界、倒也有趣。这里有吃不尽的食物,有穿不完的衣服,还有温馨舒适的房子”
我说:“然后你爱上这里了、爱上这个时代了!”
“算是吧!”
庞千语轻轻咳嗽一声,然后继续说道:“可是沉睡了数千年,我的身体并不适合这个世界。经过大量试验,我发现自己需要吸食大量僵尸的血浆、才能勉强维持生命。”
我点了点头:“所以你教给自己后人养尸术,让他们帮你豢养僵尸、吸食血浆”
庞千语想了想说:“准确来说,他们也不能算是我的后人,至少不能被称之为纯正的金族人。只是他们的身体里面、流淌着一些金族的血液罢了。”
说到这里,庞千语己经化完妆了。
整个人看去非常娇艳!
宛若一朵盛开的红玫瑰!
美丽,但身上带着刺。
她站起身来,缓缓走到我身前,继续说道:“吸食僵尸的血浆,的确可以缓解我的疾病。但,人类的心脏,更加让我疯狂。”
说到这里,她眼神中流露出一股异样的光泽,一脸贪婪地看着我、并吞了吞口水。
嗯?
见状,我心中一惊!
我磕磕绊绊说:“难道那些被掏心的o型血人,不全是蓝眼僵尸杀的?”
“聪明!”
庞千语笑了。
笑靥如花,却让我心里一寒。
这种笑,就像一个变态杀人狂、终于可以向外人展示自己的累累硕果了。
“好家伙!”
我感慨说道:“没想到那僵尸、倒是给你背了黑锅!”
“不完全是!”
庞千语说:“毕竟、他也吃了一些!”
说到这里,庞千语首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所以,你到底是什么血型?”
我茫然摇头:“这个还真不知道!”
“咻咻”
庞千语微微弯腰,朝我身上闻了闻,一脸陶醉说道:“虽然你不是o型血,但你的血液,明显更香!那天你第一次找到旗袍馆的时候,我就被你血液里流淌的气味深深吸引住了!也是在那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