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去世。
齐恭王(朱榑):第七子,封为齐王,后因言被废为庶人。
潭王(朱梓):第八子,洪武二十三年自焚而死,无后嗣。
赵王(朱杞):第九子,幼殇,未封爵位。
鲁荒王(朱檀):第十子,封为鲁王,因服金石药过度而死。
蜀献王(朱椿):第十一子,封为蜀王,谥曰献。
湘献王(朱柏):第十二子,封为湘王,建文元年自焚而死。
代简王(朱桂):第十三子,封为代王,谥曰简。
肃庄王(朱楧):第十四子,封为肃王,谥曰庄。
辽简王(朱植):第十五子,封为辽王,谥曰简。
庆靖王(朱栴):第十六子,封为庆王,谥曰靖。
宁献王(朱权):第十七子,封为宁王,谥曰献。
岷庄王(朱楩):第十八子,封为岷王,谥曰庄。
谷王(朱橞):第十九子,封为谷王,后被废为庶人。
韩宪王(朱松):第二十子,封为韩王,谥曰宪。
沈简王(朱模):第二十一子,封为沈王,谥曰简。
安惠王(朱楹):第二十二子,封为安王。
唐定王(朱桱):第二十三子,封为唐王,谥曰定。
郢靖王(朱栋):第二十四子,封为郢王,谥曰靖。
伊厉王(朱彝):第二十五子,封为伊王。
朱楠:第二十六子,出生一个多月夭折,未封爵。
综上所述,朱元璋作为明朝的开国皇帝,对于子孙的命名和排序都制定了明确的规则,以确保家族的长久传承和文化的持续传播。
通过了解朱元璋的儿子们的命名和排序,可以深刻理解这位历史人物对家族责任的重视以及对国家未来的深远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