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权利。】
【还有根据秦朝的立法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婚姻写的一方死亡的话,么婚姻就自动解除了,剩下一方有再婚的权利,这种强调是男性,如果女方有子女的话,这种是不允许的。】
【但是们始皇陛下在保护女性权利方面,给了她们一个权——就是“免死金牌”。】
【就是女子可以杀夫。
不过这种有前提,能是上女婿。】
【——即若是发现丈夫有不轨行为,就可以杀掉丈夫,不予以追究任何责任。】
历朝历代下,所有听着的女子们:“!!!”
虽然都有限制条件和前提条件,可是这些规定,仍然是让她们震撼难言。
这些与女子相关的法律制度等,竟当真是秦朝时期的?!
秦朝女子竟拥有这样的权益和保障吗?!
对比现下境况,这让她们如何不震惊,如何不心生复杂难言意!
与此同时,于心底颗发了芽的种子,在暗自疯涨了起来。
对比下的差距,不经意间就让人产生了欲/望,有欲/望,自然然亟待改变的发生和获取。
毕竟人,无是男人还是女人,永远是不满足的。
尤其是在他们/她们看到了“前景”的情况下。
这场“前景”勾画,还没结束。
【让们再往前推,越过秦朝,再来看看商朝时期,女子甚至能拥有自己的封地和军队!】
【所以继班昭,们再来讲一位国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位女性军事统帅——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