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情唱歌的是宋晴,旁边那位敲架子鼓的大叔不就是贺明他小叔吗?
看看那个架势,沉湎其中的氛围帅哥真是沉淀了时光的迷人啊。
贺明眼睛尖,已经看到了4个小伙伴,跑过来得意洋洋地炫耀:“听到了吧?我小叔的音乐造诣绝对不低。当年我小叔组摇滚乐队的时候,大学的女生都疯了,一堆人追着他跑。他风光十足,地位一点儿也不逊色于那些校园诗人。”
“你说什么?”
贺明茫然:“我说我小叔年轻时风华绝代,无比帅一样。”
“不,再前面。”
“前面什么呀?”贺明不耐烦道,“我小叔时尚新人类,是大陆最早的摇滚乐手,快赶上黄家驹他们了。”
没错。
方教授说,宋晴的初恋情人提到过,当初他们之所以闹掰了,是因为宋晴放弃了古典音乐,决定加入摇滚乐队,要去当歌星。
实际上,就是跟摇滚歌手私奔了。
贺先生,当年就是为摇滚乐手啊。
宋楠楠扭头看贺明:“你小叔当年在哪儿上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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