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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4节 求和(新年爆更)(11 / 17)

不相同,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掌握了这类题的要领,懂得其关键之所在,这类题还是很容易就解出来的!

这类题,有一个混淆点,那就是把同一笔钱重复计算!在计算这种题时,一定要把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都梳理清楚,千万不能计算两次,甚至三次!

乍一看这道题,首先,王小姐亏了两双鞋钱,也就是90元,因为进货价是45一双,然后,王小姐还给顾客找了40元零钱,因为顾客给了她100,王小姐是按照30元卖的,所以100-60=40,也就是说此时此刻,王小姐已经亏了90+40=130了,而这时候邻居找过来了,说钱是假的,于是王小姐又赔给了邻居一张100元真币,也就是说,王小姐亏了130+100=230元!

对不对?

不对!!

肯定会有人站出来指出王小姐的纰漏之处,那就是,你只计算了你支出的那一部分钱,可你刚刚收进兜里的那60元钱你还没有算啊!你确实是一共支付了顾客和隔壁店铺老板230元,这一点没有错,可是你卖鞋还赚了60元啊,也就是第一次你用假钱换零钱的那100里剩下的那60元,你只找给了顾客40元,你不是手里还留着60元吗?那你最终亏损的不应该是230-60=170吗?你不能光算支出,不算回报啊!

那么问题来了,王小姐亏损170元的结果对么?答案是错!

这就是同一笔钱重复计算所带来的后果!

咱们换个思路:王小姐当时手里没有零钱,所以只好向邻居暂借100元零钱(就等于用假币换),事后又还给邻居100元(等于赔),她和邻居之间是等价交换有借有还,不存在谁亏谁赚的问题,对不对?所以纵观全部交易过程,看似三方,其实是两方,这中间根本没有邻居什么事,他只不过向王小姐借出100元事后又如数收回,不存在利害关系。全部利害关系只存在于王小姐和这个顾客之间,简而言之,顾客的所得就是王小姐的所失,就这么简单!假定王小姐手里有零钱,不用向邻居换,那么她收了顾客的假钱,再从自己兜里掏出40元连同2双鞋一齐递给了顾客,顾客转身走了,那么,这时王小姐亏了多少钱?40+45+45=130,这就是王小姐赔的钱!如果站在顾客的角度上来讲呢?顾客赚了两双鞋90元,和王小姐找给他的40元,加一起也是130元!

以上是第一种解题思路!

第二种解题思路是,我们可以假设王小姐在这次买卖前有300块钱,然后我们来还原下这个交易情景:

首先,顾客来买两双鞋子,因此她首先要用300块钱进两双鞋的货,一双各45元,花了她45*2=90元,这时候王小姐剩下300-90=210元。

接下来,顾客给了她100块钱,她拿这100块钱去隔壁找零钱,因为一双鞋甩卖30元,因此她找回顾客100-30*2=40元的钱,剩下的100-40=60块钱则放入了她自己的钱包,所以这个时候她有210+60=270块的钱。

最关键的步骤来了,隔壁家跟她说刚才她找的那张100是假的,于是她赔了隔壁100块钱,这个时候她的钱包有270-100=170元的钱。这就是王小姐最后剩下的钱。

而她刚开始有300块钱,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在这次买卖中她亏了300-170=130元。

以上这是第二种解题思路。

这道智力题的最容易让人混淆的地方是,王小姐给了隔壁店铺2次100元钱,这里很多人会把这100元计算两次,实际上,王小姐一分钱也没有亏到隔壁店铺老板身上,关于这一点,站在隔壁老板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就行了,隔壁老板从始至终只收到了100元真币,他也付出了100元的零钱,从始至终,隔壁老板根本没有赚一分钱,王小姐自然也不会亏一分钱了,王小姐亏得钱,就是顾客赚的钱,只要捋清了这一点,那答案自然就揭晓了!

“王小姐,我们来算一下,隔壁店铺的老板,赚了你的钱吗?他一共收了你多少钱,又支付了你多少零钱?”卫斌引导着王小姐。

“嗯,这么说起来的话,我虽然一共给过他两次100元,但是实际上他并没有因此而获益,因为有一张是假币,他一分钱都没有赚我的!”王小姐想了想后说道。

“那也就是说,你的钱亏了多少,全看那名顾客赚了多少了?那名顾客一共赚了你两双鞋的钱,也就是90元,还有就是你找给了他的那40元,他一共赚了你130元!也就是说,你赔了130元钱!这么理解没有问题吧?”卫斌说道。

王小姐陷入了思考,似乎还是有点没有转过这个弯来!

“我们再换一个思路……”接下来,卫斌又把另外一种解题思路告诉了王小姐,王小姐这才恍然大悟,终于理清了自己的账目问题!

总而言之,这前两关,只是一道纯粹的数学问题而已,只要你的数学功底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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