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的哥谭市,睡觉也能恢复林的一些精力,但不需要普通人样睡久。 早晨一般是林练剑的时,早已刻在日常习惯里,哪怕林了哥谭市,也有忘记晨练。 可不,他可是给自己压了几十万灵石在论剑大典上win的人,如今不锻炼,时候杀出个‘主角’给他一顿嘎嘎杀怎么办? 林从不认为自己是修仙界的‘主角’,虽然他的确是千年难遇的奇才。 可是修仙小说里主角一般是穷乡僻壤出的刁民,分明来自最拉胯的门派有一副高冷、不染尘世的模样,就像是黑猪里站了一只猪样。 通常主角会在这种能够展露头角的活动上,打败人气最高的剑修,一跃进入各修仙者视野,受众人争抢,从此仙途坦荡。 像林这样一出生就把身世和天赋拉满的修仙者,听起来就像是个给主角升段位的炮灰似的,他强,主角肯定比他更强。 他是天生剑骨,主角就是天道继承。 林必须得练才能有机会在论剑大典上有压过主角光环、天道气运的主角,其实主角不主角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压的几十万灵石。 都怪他友公孙浩之前给他带来的人的修仙小说。 天赋异禀的穷小子碾压天才修士,大放异彩,众门派争先抢之,从此踏上开后宫、金手指一路爽飞的人生,人设普通又刻板,像是隔壁某点的文。 正因这些打发时的修仙小说,才搞的林如此焦虑。 林从门后面把太阿剑拎出来,他提着太阿剑准备找个地方去练剑。 林刚出门便遇了路过的阿福。 “阿福,早上。” “早上,克劳亚少爷。”阿福的嗓音是标准的英式伦敦腔,不紧不慢的,是听。 “克劳亚少爷,您起得真早。”阿福认真地感叹道。 克劳亚是庄园里除了他之外起的最早的人了,其他几个更是要睡中午才起,这让阿福如何不生出一句感叹。 “还吧。”林挠了挠头。 其实他今晚比平日修炼时起的还要晚上半个时辰,果然人盯着他,他还是有些怠倦。 如果不是身份不允许,谁又当卷王呢? “他们还起?”林又问。 阿福笑眯眯的回答:“昨夜几个夜猫子不休息去厨房偷了吃,今早醒得来才怪了,克劳亚少爷能起这么早肯定和他们同流合污。” “呃。”林移开目光。 “睡懒觉的怠惰的表现,不利于发展,重整韦恩庄园荣光,吾辈义不容辞。” 听林精力充沛的回答,阿福脸上慈爱的笑意更深了。 “早餐在厨房里。”阿福说着,他的目光看向林拿着东的手。 阿福的目光在林手上提着的太阿剑上微微停留稍久,眼神有些微妙。 连带着看林的目光也微妙起来了。 林忍不住摸了摸太阿剑,他问:“阿福,一直看着我的剑干嘛?” “这是的剑?”阿福的语气更微妙了。 林点头道:“是的呀,哦,我像和们说过,我是剑修。”说着林还拍了拍太阿剑,一副是我的兄弟的模样。 “这是名剑太阿,我的契约灵剑。” 阿福默默地看了眼把所谓的契约名剑太阿,林说的话是问题的。 可是这把剑,无论怎么看也不该是把剑吧?! 长条的、酥黄色的、看起来格外可口,最上层淋着色糖霜的棍状东无论怎么看也更像法棍面包吧? 和灵剑两个字有任何关系吗? “...名剑太阿?”阿福重复了一遍。 他曾博览群书,自然是听说过名剑太阿的名号,传说中种花家古时的一把王权剑。 是一位君王在敌军逼城之际,太阿剑来自刎也绝不让自己落在敌军手里,结果太阿剑在他手中爆发出了破军之势,磅礴剑气激射而出,顿时血流千里,也因此吓退了敌军。 阿福又看了眼林手中的法棍,再看了看林认真的神色。 当即对林充满了怜悯之和对朝雨仙子的些许埋怨。 如果克劳亚小少爷从小是在韦恩庄园长大,定不会像是朝雨仙子般粗让林伤了